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违法

违规养殖渔排的通告

饶府通〔2024〕2号

为进一步规范饶平县海域养殖用海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潮州市海洋功能区划》和《潮州市饶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5年)》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24年9月起至12月,对我县涉海禁养区、限养区违法违规养殖渔排开展集中清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区域及对象。
三百门渔港海域禁养区、大金门航道限养区、小金门航道限养区、西澳航道限养区等海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养殖渔排(具体范围坐标详见附件)。
二、上述清理海域范围内从事渔排养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自行拆除、回收所有养殖物及附属设施,退出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拒不退出的,县政府将于2024年9月1日起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清理,造成损失由养殖企业(户)自行负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饶平航道站等单位及各沿海镇要广泛开展依法用海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动员违法违规养殖企业(户)自行拆除、清理养殖设施,严厉遏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增违法违规养殖行为。
四、公安机关、海警执法部门将加强调查取证,依法坚决打击幕后收取“保护费”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从严惩处。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故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清理海域范围坐标

饶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4日

附件:

清理海域范围坐标

一、三百门渔港海域禁养区范围坐标
116°57'45.682"、23°36'37.556",
116°57'52.300"、23°36'20.588",
116°57'57.519"、23°36'7.209",
116°57'58.957"、23°36'3.521",
116°57'58.998"、23°36'3.529",
116°57'59.707"、23°36'0.587",
116°57'47.215"、23°35'52.807",
116°57'47.113"、23°35'52.986",
116°57'46.962"、23°35'52.940",
116°57'45.500"、23°35'57.017",
116°57'44.717"、23°35'59.642",
116°57'42.744"、23°36'5.464",
116°57'42.123"、23°36'7.272",
116°57'41.182"、23°36'10.036",
116°57'39.763"、23°36'14.246",
116°57'38.621"、23°36'17.597",
116°57'38.063"、23°36'19.219",
116°57'37.834"、23°36'19.966",
116°57'36.851"、23°36'22.870",
116°57'35.984"、23°36'25.351",
116°57'33.067"、23°36'33.993",
116°57'33.306"、23°36'34.150",
116°57'42.065"、23°36'38.751",
116°57'42.209"、23°36'38.452",
116°57'42.244"、23°36'38.444",
116°57'43.130"、23°36'36.729",
116°57'43.186"、23°36'36.753",
116°57'43.262"、23°36'36.612",
116°57'43.342"、23°36'36.645",
116°57'43.706"、23°36'35.943",
116°57'43.892"、23°36'36.055",
116°57'45.682"、23°36'37.556"。
二、大金门航道限养区范围坐标
起点坐标1:116°58'57.6859"、23°36'7.5685",
起点坐标2:116°58'55.0895"、23°36'1.5419",
中间点坐标1:117°02'28.1685"、23°35'22.7438",
中间点坐标2:117°02'16.6044"、23°35'10.4852",
终点坐标1:117°05'35.2113"、23°31'50.8141",
终点坐标2:117°05'31.2872"、23°31'44.0076"。
三、小金门航道限养区范围坐标
起点坐标1:117°00'6.3278"、23°35'35.4724",
起点坐标2:117°00'10.6678"、23°35'34.2214",
中间点坐标1:117°01'15.9749"、23°33'51.5072",
中间点坐标2:117°01'12.6939"、23°33'49.0440",
终点坐标1:117°01'13.4060"、23°32'6.7817",
终点坐标2:117°01'9.2744"、23°32'7.6206"。
四、西澳航道限养区范围坐标
起点坐标1:117°04'44.3306"、23°34'35.5206",
起点坐标2:117°04'26.8303"、23°34'29.5572",
中间点坐标1:117°04'57.2769"、23°34'8.8844",
中间点坐标2:117°04'43.0675"、23°34'4.3524",
终点坐标1:117°04'44.2543"、23°33'33.2007",
终点坐标2:117°04'39.6597"、23°33'41.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