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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省市财政审计报告密集发布,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个省市公布了2023年财政审计报告,披露财政预算管理、重要政策落实、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的审计,并根据审计问题给出相关审计意见。2023年地方审计报告重点关注地方隐债化解、专项债管理、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投入206.5亿元支持基层化债,2个盟市本级和8个旗县退出高风险地区行列

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公布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报告中对2023年化债成果有了具体描述,具体为“2023年出台一揽子化债方案,无分歧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零。投入206.5亿元支持基层化债,2个盟市本级和8个旗县退出高风险地区行列”。

同时,报告中提到了在风险防控化解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办高等院校债务管理方面,存在违规举债、化债责任未压实、债务风险管控不严等问题情况。具体为“2家医院、3所高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未经集体决策举借债务6.72亿元,2家医院、4所高校基本建设工程超概算、超批复形成债务6.37亿元;3所高校未制定债务化解方案,4所高校未建立债务相关管理办法,4所高校未按方案完成化债任务;相关部门未与各高校签订化债责任书,化债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1家医院变相延长采购合同付款期限,涉及金额7.96亿元;2所高校改变化债奖补资金用途4706.5万元;1家医院、1所高校未及时提取使用外资贷款,多支付承诺费152.7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评审方案,向3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债券资金4.3亿元;未对171个项目共计47.75亿元专项债券支出情况进行核查,难以掌握支出进度;自治区本级未收回为盟市垫付的到期债券本息52.4亿元。

宁夏:坚决杜绝拖欠企业账款,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8月2日,2023年度宁夏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在审计建议方面,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PPP和特许经营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审核,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对地方债务风险,要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拖欠企业账款,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落实落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作用。对金融领域风险,应提升金融机构(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合规审慎经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对27个市、县(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全区27个市、县(区)实施的242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预测2023年底实现收入121亿元,实际无收益,无法依靠项目收益还本付息,财政支出压力大。二是“包装”项目获取专项债券发行资格。5个项目通过虚报项目收入等将项目“包装”成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的项目,借此发行专项债券3.95亿元。三是债券资金闲置。42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和设计方案不合理等原因,6.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四是项目资产未发挥效益。12个项目腾空的1.35万亩土地、建成的30.98万平方米安置房闲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20.69亿元。五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42个项目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地方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等原因,拖欠工程款3.53亿元。

海南省:债务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海南省202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债务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1.向前期工作不充分的3个项目分配专项债券资金3.65亿元。因前期未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未解决林地占用问题,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率仅为31.26%。

2.违规申报债券4000万元。2个项目虚报灌溉效益为收益来源,且无实际现金流入,不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仍违规申报专项债券4000万元。

3.部分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发行后频繁调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应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但市县在谋划项目时工作不扎实,项目频繁调整。有的市县14个专项债券项目3.67亿元发行后即全额调整,最短的仅发行1个月便进行调整;有的市县8个专项债券项目,在半年时间内进行反复调整,金额11.64亿元。

江苏省:存在21家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69.22亿元应收款逾期

7月30日,江苏省审计厅公布了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中提到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国有企业稳增长及防风险审计发现:有314家企业2022年末债务余额较2020年初增长20%以上;83家企业违规对外担保或出借资金,造成损失17.37 亿元,存在损失风险79.64亿元;21家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69.22亿元应收款逾期。市县财政收支审计发现:2个县因预算超支、乡镇财政困难,将13.84亿元财政支出挂账;4个县财政结存的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存量资金等未清理盘活,涉及13.76亿。

云南省:聚焦重点强化监督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近日,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去年以来,审计部门对云南省2个州(市)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个州(市)本级和所属8个县财政暂付款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10月底财政暂付款达125.35亿元,直接占用大量国库资金,导致财政支付风险。2个单位违规出借项目建设及土地储备资金7.16亿元。2个公司挪用专项资金9.4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或政府支出。1个公司利用政府投资基金质押担保违规融资19.28亿元、借用政府投资基金1.54亿元用于偿还债务。7个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或财政收入12.31亿元。

四川省:存在19个市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全年半数以上月份处于预警状态

7月30日,四川省审计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省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准确。财政总会计账少计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2亿元、多计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3.5亿元。对1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解缴额审核不到位,少计815.45万元。存在市县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不够严格。“三保”兜底不够扎实。3个市县少编“三保”预算1.55亿元。10个市县未及时足额保障416个行政单位定额公用经费6498.73万元。库款保障水平不高,19个市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全年半数以上月份处于预警状态。对市县财政暂付款的监管力度还有待提高,12个市县还违规新增暂付款24.16亿元;

湖北省:按时足额兑付到期债券,主动偿还比例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

8月2日,湖北省审计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压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按时足额兑付到期债券,主动偿还比例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重点审计了15个市县的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发行存在部分资金未有效统筹盘活,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未达预期,支出核算管理不规范,部分支出保障不到位,增发国债资金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吉林省: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和平台类企业转型发展,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8月1日,吉林省审计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全力以赴化解地方债务,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和平台类企业转型发展,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市县“三保”支出占可用财力比重有所下降。切实加强政府债券管理,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2023年重点对2市10县专项债券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进缓慢;二是资金使用不严格;三是已建成项目效益不高;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省属企业审计情况方面,对6户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近3年运营状况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投资存在风险;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三是企业债务风险突出。

湖南省:部分市县通过下属平台公司违规举债,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等

7月31日,湖南省审计厅公布《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平台公司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债务风险:8个县要求平台公司举债收购破产民营企业或银行的不良资产,收购资产95%以上闲置;7个县平台公司以出借资金、提供担保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此外,湖南省审计厅对3个市本级和14个县地方政府债务,及全省2021年至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未纳入监管系统,债务风险未能及时预警。二是部分市县通过下属平台公司违规举债,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等。三是部分市县融资成本管控不力,向第三方支付不合理费用。四是部分市县重新包装已完工或部分完工项目用于申请专项债券。五是部分市县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或其他项目支出。六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工。

北京市:重点抽查了东城、西城等8个区,8个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7月25日,北京市审计局在《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北京市重点抽查了东城、西城等8个区41个新增债券项目和21个存量及再融资债券项目,涉及资金116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8个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府举债不够规范。海淀区、朝阳区3个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备,地块无法上市,影响资金回笼。石景山区违反规定举借债券10亿元用于非公益性产业园建设项目。此外,3个区5个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依据不充分,高估预期收益,债券偿还风险较大。

2.部分政府债券使用不合规。2个区未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其中昌平区47.90亿元转增区属国有企业权益,债券项目收入归属企业,还本付息责任由区级财政承担。4个区7个项目提前预付债券资金26.75亿元,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广东省:专项债券资金存在资金闲置、违规使用、管理不到位情况

7月31日,广东省审计厅公布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审计了揭阳等5个市和深圳盐田区等4个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投资,支撑经济回升向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资金闲置。4个市财政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未按进度拨付债券资金,资金闲置,涉及金额59.80亿元。

(二)违规使用债券资金。2个市及3个县违规将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或土地储备等领域,涉及金额66.15亿元。

(三)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市未按规定程序调整个别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金额2.06亿元。

青海省:成功争取化债额度96亿元,2023年全省化债任务如期完成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地方债务风险有序化解,设立分领域全覆盖的10个专项组,建立20余项机制,成功争取化债额度96亿元,2023年全省化债任务如期完成。

安徽省:专项资金存在未制定管理制度、制度修订不及时或不完善问题

8月1日,安徽省审计厅2024年第2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3个部门5项专项资金存在未制定管理制度、制度修订不及时或不完善问题;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2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是3个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申报、虚假资料套取或超范围拨付专项资金1185.52万元;1个部门4项专项资金分配不科学,导致1195.14万元当年未使用;1个部门1项专项资金204万元下达不及时。三是1个部门2项专项资金应收回未收回61万元,1个部门3项专项资金9588.07万元闲置。

浙江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市县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保障“三保”支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举措。实施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财政激励政策体系。出台办法健全政府机关过紧日子评价体系,全省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压减6.2%。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市县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保障“三保”支出。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量,项目融资收益难以平衡;二是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提取使用不合规;三是收入未纳入预算、支出超预算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