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今社会,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正在推动人类社会发生深刻而长远的变革,社会形态、产业形态、政府运行形态正在发生变化。数字技术也对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产生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把握数字化机遇,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成为今后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数字化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要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智力方式变革,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1]。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2]。建设数字政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就是运用数字技术改变政府结构、功能、工作流程、服务提供方式,再造政府履行职能和治理模式。数字政府是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在数字化转型大背景下,建设数字政府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实现途径,是大势所趋。

生态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是建设数字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最近几年,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发展步伐,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大数据创新应用等工作,生态环境信息化取得明显成效。数字技术在支撑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和决策、服务社会公众办事、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运用数字技术建设高效协同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提升生态环境统揽全局能力、监测感知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形势分析研判能力、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

在当今数字化转型大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更加强劲,数字技术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联系更加紧密,对政府治理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规划》和《指导意见》为今后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后一段时间,数字政府建设进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能决策、优质服务的融慧治理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等技术途径,构建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数字化行政模式。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服务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数据赋能、强化创新引领,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的支撑;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生态环境治理新应用、新模式、新形态,助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研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创新变革优势,对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流程再造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破解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难点,促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健康发展;依托生态环境信息化工程项目,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加大生态环境大数据创新应用,用数字技术打造一个超强感知、数据赋能、便捷服务、智能监管、智慧决策、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生态环境信息化发展重点

按照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生态环境信息化发展重点是加强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决策、监管、服务方面的创新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新形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体系;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资源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构建生态环境信息化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新形态

2022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法,推进多种形式非现场监管,加强监管数据汇集、共享和动态分析,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推进智慧监管。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月7日印发的《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和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3]。随着生态环境信息化的建设发展,数字技术在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和决策。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潜能和价值,提升生态环境统揽全局能力、监测感知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形势分析研判能力、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把数据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以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为统领,打造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新模式、新形态,用数字化技术识别新情况、新趋势、新问题,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数字化技术助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积极应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提高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强化违法违规数据的搜集,综合运用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行为分析、风险评估等,主动、快速、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和应用,并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不断探索生态环境监管应用新模式、新形态,对生态环境监管对象实时监控、全过程监管,强化穿透监管能力,透过表象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发挥数据赋能作用,用数据强监管、用数据出效能。

数字技术主动精准高效服务社会公众。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预判社会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方面的创新应用。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堵点和难点问题,运用数字技术再造、优化政务审批流程,打通部级垂管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系统连接,打通政府部门系统之间的连接,疏通政务服务事项全链条存在的堵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成为服务社会公众数字化转型的新形态。

数字技术提升政务运行效能。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日常办公数字化转型新形态,创新日常行政办公方式,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运行效能。不断加强办公、财务、人事、党建等信息系统集成整合,打通“人、财、物、事”关联,建设一体化高效协同办公平台,推动办公事项线上集成化处理,让每个人的工作更便捷、更高效,让部门协作更顺畅、更紧密。

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体系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卫星遥感监测网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自动采集能力,增强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逐步形成与国家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体系。

构建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一张网”。围绕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综合运用自动监测技术、互联网、物联网、5G技术,构建监测站点覆盖区域广、监测环境要素全、自动化程度高、监测频率快的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一张网”,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实时感知、生态环境风险态势实时感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实时感知,为生态环境智能监管、科学决策、社会服务提供真、准、全、快、新的“一套数据”基础。

建立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网。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构建生态环境监测要素基本完备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形成覆盖空间维、时间维、光谱维、要素维的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网,实现卫星遥感由“查证式”为主到“发现与查实”并重的转变,实现监测范围从重点区域向全国拓展,监测频次由年、季向月、周提升,监测业务由典型应用向高精度监测和定量化评估拓展。

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资源中心

持续推进部级数据集中共享,加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部委之间数据共享力度,打造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平台,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资源中心,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大数据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动态管理的生态环境数据目录。坚持生态文明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建立标准统一、科学合理、全量覆盖、动态更新的全国生态环境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

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链”。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业务专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打造全国生态环境“数据链”,建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数据汇聚和传输通道,打通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目录分类统一、数据资源分布存储、数据权限分级管理、数据安全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一个平台”,实现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

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资源中心。立足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一盘棋”,创新生态环境数据管理机制,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责任,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调、安全可靠的全国生态环境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形成覆盖范围广、环境要素全、时间序列长、数据类型多的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国家信用信息化工程项目、国家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不断丰富生态环境数据资源。

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参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4]要求,依托现有的生态环境云服务平台,加大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增强生态环境大数据计算能力,夯实生态环境信息化基础。

提升生态环境业务网络支撑能力。围绕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新需求,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生态环境业务专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扩容升级主干网,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生态环境业务网络支撑能力,满足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数据传输、业务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移动办公、应急指挥、物联网接入、边缘计算需要。按照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2022年工作安排》要求,构建基于IPv4/IPv6双栈的下一代智能互联网出口和覆盖部机关、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的IPv4/IPv6双栈城域网络[5]。

提升生态环境云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按照“四统一、五集中”(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和数据集中、资金集中、人员集中、技术集中、管理集中)的工作要求,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以及高性能计算、大数据资源存储需求,在现有的生态环境云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资源池,升级生态环境云服务平台,提升算力,提供安全可靠、弹性可伸缩的云计算服务;提升存储能力,提供海量、安全、低成本、高可靠的云存储服务。

完善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体系。按照“应用部署自动化、运维监控可视化、保障服务标准化”的运维模式要求,完善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体系,建设统一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基础设施运行统一监控、集中告警、综合分析、配置管理、可视化展示,保障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可靠、高效运行,为用户提供良好体验,打造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的新模式、新效能、新水平。

构建生态环境信息化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安全技术应用,筑牢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安全防线,确保生态环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安全感知防护平台,充分应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监测预警与态势感知、等级保护等安全技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以及快速恢复能力。

增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以数据安全为底线,构建集网络、云平台、数据、应用于一体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数据访问、流向控制、数据溯源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管控能力,增强数据安全预警能力,确保数据利用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

【作者】

魏 斌: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黄明祥: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郝千婷: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数据管理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赵苗苗: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数据分析室主任、博士

本文刊载于《环境保护》杂志2022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