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常言道:“遇人不淑,抑郁终身”,感情中如果遇到不如意的人,最终可能陷入一生的忧郁。

话虽然说的重了些,在现实社会中,就有不少人遭遇到这样的处境,这样的经历往往会让一个人陷入短暂的困惑之中,所以就有了另外一句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王女士的遭遇

今天的主人公是来自河南郑州的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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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采访了解到,王女士和自己的男友是在20年认识的,相处一段时间感觉男友自己无微不至,王女士也心动了,就这样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王女士介绍到,平时自己花钱毛手毛脚的,就想着存点现金以备不时之需。于是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存钱罐。平时发的工资也大部分都存在了里面,根据王女士的记录,就这样几年下来陆陆续续存了大概11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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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介绍到虽然和男友谈了两三年的时间,但是存钱罐一直是自己的小秘密。

今年5月份,有天王女士发现存钱罐有被人动过的痕迹,于是打开查看了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本来自己存的百元大钞,现在成了影视剧中的“练功券”。

询问之下才知道是男友偷天换日,害怕自己拿走钱后被王女士发现,于是在网上购买了“练功券”放里面以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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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好在王女士及时发现,于是便报警处理了,男友由于害怕自己摊上官司,于是恳求王女士的谅解,在民警的见证下,还了王女士8万元现金,还写下了3万元的欠条。王女士也是留了个心眼让男友当场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并且当场录音保存下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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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王女士这一做法显然是有先见之明的,前男友一直拖欠着3万元,不归还,而且现在还百般抵赖,死不认账,记者联系王女士前男友,他说道:不欠王女士任何钱,录音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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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诸葛亮这句话是对你说的吧。

在记者的见证下,王女士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也表示道:当时拿走你多少钱,警方也不知道,如果说王女士前男友真犯法了,得不到你的谅解,我们该立案立案,该刑拘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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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王女士遇人不淑,遇见了这样的败类。如果不是她当时出于好心,害怕男友坐牢,怎么可能会谅解他。

从这位前男友的做法不难看出,也是一位小肚鸡肠的人。不要因小失大,3万元买自己一个平安不好嘛?牵扯起来事情确实发生过,自己归还了8万元,而且还签下了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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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得到王女士原谅,那是基于你把11万欠款还清的基础上,你现在咬死口不承认了,王女士在报警处理,这就不是还3万元的事情了,男人就该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而且还是做出了这样不要脸的事情来,堂而皇之的要王女士去起诉,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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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到报警后,通过调查确认了钱款确实为张某所拿,而至于具体金额仍在核实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女子能够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警方就有权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专家对此事件提出了几项分析。首先,从情感关系看,张某与女子在恋爱期间就已开始盗取其款项,既表明了其对这段关系的不负责任,也反映了其将关系视为可利用的工具,断然不是以婚姻为目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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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张某的欠条及录音等证据,充分见证了其对欠款的确认。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张某在与女子交往期间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法律上已然负有还款的义务。即使两人未成夫妻,张某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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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现在社会提倡自由恋爱,在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也希望王女士将来能找到一位心仪的、对自己真心真意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