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给我妈报仇是幌子,我是对这个社会不满,对生活不满,我把人家杀了,对这个社会对生活不满的人多了,那每个人都去把人杀了吗?每个人杀人,杀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对不对?我又不是个精神病人”,上述这番话出自张扣扣在案庭审现场的发言。
1983年,张扣扣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虽不富裕,但生活平静。然而,这一切在1996年的一次邻里冲突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张扣扣家与王家因稻米加工厂的承包权问题产生争执,两家人从昔日的和睦邻居逐渐演变成对立双方。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扣扣的母亲与王家的次子王富军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在这场冲突中,王家三父子对张母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最终导致张母不幸身亡。张扣扣与姐姐目睹了这一切,心灵受到极大创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争议点。据判决书描述,张母先动手击打王家老三,但张扣扣的姐姐坚称事实并非如此,且指出判决书中存在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此外,王家老三因未满18岁,仅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及少量民事赔偿,这一判决结果引起了张家人的强烈不满和质疑。和今年的多起热点事件一样,未成年的违法行为因为年龄原因逃脱法律制裁或不用承受应有的法律制裁,真的合理吗?
在年幼目睹母亲惨遭杀害的悲痛中,一颗复仇的种子悄然在他心中生根。尽管彼时他尚无力复仇,但他决心通过自我提升来改变这一现状。在步入成年后,张扣扣选择加入军队以磨砺意志与体魄。在军营里,张扣扣曾向战友透露过自己的复仇愿望,但这在旁人眼中不过是一时冲动的宣泄,未曾引起重视。复员后,张扣扣试图融入社会,却屡遭挫折,两次深陷传销骗局,积蓄化为乌有。即便如此,他并未放弃,远赴阿根廷,凭借机遇与努力,实现了财富积累,并为家人改善了居住条件。然而,内心的仇恨并未因物质条件的改善而消散,而是潜藏于心,等待时机。
经过漫长的等待,2018年的春节,张扣扣认为复仇的时机已至。他得知王家成员将齐聚一堂,于是精心策划,携带凶器,伺机而动。在王家兄弟祭祖返程之际,张扣扣突然袭击,致王家老三王正军当场身亡,随后对王家老大实施了致命攻击。紧接着,他闯入王家住宅,结束了王父的生命。而王家老二因未在家中,侥幸逃过一劫。完成复仇行动后,张扣扣并未逃离,两天后主动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张扣扣被控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判处死刑。法院认为,张扣扣的行动不仅出于复仇心理,更包含了对生活不满的发泄,性质极其恶劣。尽管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提出,他因目睹母亲惨死而遭受创伤,可能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请求法院考虑从轻处罚,但法院并未采纳。在判决中,法院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张扣扣的严厉惩罚旨在维护法律尊严,防止类似事件的效仿,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此案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方面,有人同情张扣扣的遭遇,认为他是为母报仇的孝子,情有可原;
另一方面,也有人指出张扣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必须依法严惩。
从法律角度来看,张扣扣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尽管其动机情有可原,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以私刑代替公法。因此,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必须严格依法裁判,既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也要兼顾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
至于张扣扣是否情有可原的问题,则是一个复杂的伦理道德问题。从人性和情感的角度出发,人们可以理解张扣扣为母报仇的强烈愿望和冲动;但从法律和理性的角度来看,私刑复仇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导致更多的悲剧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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