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发布
《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19期
刊载5件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办理的
杭某等77人与
鄂州某游泳有限公司
服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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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某游泳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登记成立,同年3月至7月,该公司承诺其建设的游泳馆将于2022年7月前开业,以早买早优惠为由诱导消费者先行办卡,收取了大量消费者的预付资金。游泳馆于2022年7月底开业,8月底即关门停业,未向消费者退还办卡资金。
因商家跑路,消费者追索无门,部分消费者通过在该公司门口聚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向市长热线反映问题等方式维权,共涉及152名消费者、金额35万余元。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处理,依然未能追回预付资金,导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维护,部分消费者反复投诉信访,影响公共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
2023年7月,消费者委员会将该案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杭某等77名消费者决定依法起诉维权,遂向鄂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鄂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对消费者逐个调查取证、调取各类资金流水、到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处及工作地点实地调查、借助公安机关大数据排查等手段,找到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摸清了案涉资金流向,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明确实际责任人,划定被告范围,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联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限期退还资金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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