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神灵是全球绝大多数宗教共有的特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教及民间信仰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神灵崇拜的宗教。道教内部拥有三清五帝等至高无上的神仙,还有山神、土地、龙王等基层神祇,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维持天地万物运转的管理体制。道教神仙体系与人间管理体系极度吻合。例如,在人间有皇帝,则天界就有玉皇大帝,地府有十殿阎罗;城市有郡守,地府则有城隍;家庭有族长、家长,而天界则委派了家神(灶君)到每个家庭。
天界的官吏体系比人间更为完善细致。例如,河流里有水神(龙王)负责管理江河湖海的生灵和财富;每座山都有山神管理飞禽走兽和矿藏林木;每一方土地都有土地神保护物产和居民;每座城池都有城隍,手下有判官掌管生死簿,管辖区域人类的生死祸福,记载其善恶言行。考虑周到、全面细致、无微不至。
虽然山神、土地都是最基层、官阶最低的神灵,但在传统信仰者心目中,他们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和庇佑者,需要恭敬祭拜且不能马虎。他们的形象设计也比较和善亲民,因而得到更多信众的信赖和亲近。至今还有许多地方有供奉山神土地的传统,建造小庙或挖神窟安置神位,四季上香祈求平安顺遂。
中国国土辽阔,山川河流、城池众多,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缝管理和全方位覆盖,需要众多基层神灵来担任山神、土地,这个数量是非常庞大的。那么,这些众多的基层神祇是从哪里来的呢?
其中有两种方式:一是人们自主选择的神祇。自古以来,中国文化就有“聪明正直之为神”的选神准则。被选为神祇的人,通常是那些忠臣、烈士,他们生前在行为或者品德上对百姓作出了巨大贡献和付出。人们敬仰他们的品德,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以另一种状态继续获得庇佑。例如,义烈而死的史可法被扬州人奉为扬州城隍。文天祥是杭州的城隍,“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黄歇是苏州城隍。
当然,并非一定要在生前成为官员或名人才能成为神祇,一些凡人也有可能入选地方神祇。有的人生前为人极为孝顺,是人人称颂的孝子,就有可能被人奉为城隍,因为中国人始终相信“忠臣出自孝子门”,为人孝顺的人,一定能够恪尽职守,造福民众;有的人生前为人公道正派、办事可靠,就有可能被人尊奉为山神或者土地。这种选神的方式,其实也是传统社会人们道德选择的一种表现,弘扬什么、贬斥什么,在敬拜什么样的神仙里就完全显露出来了。
明清以来大部份城隍爷是由大真人府(即现在嗣汉天师府)的张天师代天进行封神。天师加封城隍的记载,可在清朝的不少地方志中找到,其中不时提到“天师府敕谕”。少数的几份尚存的文献中,还出现了天师以玉皇大帝的名义颁发的册封谕旨,城隍庙会保存这样的敕谕,而且可能会刻成石碑。
明洪武初封县城隍伯爵,后止。称城隍之神。羽士管时庵言,镇中城隍庙旧为搜盐所。明季所官移于仪征里。人以遗址建庙,祀城隍。乾隆五十五年张真人府奉勅封灵通伯。勅文有云。天命无私,惟至诚而可格细言,亦纳遂民欲之所从。凡在福世之条,不惜分茅之宠,受兹殊贶,永辅升平。末署袭封五十八代正乙嗣教大真人张起隆。(见1790年扬州附近一镇上城隍庙所收敕谕)
第二种方式是封神,这是一种官方行为。历代帝王都有过多次封神的记载,例如对孔子的追封,对关羽的追封等。这种方式为后世人选择道德高尚、人品过硬的人成为神祇留下了空间。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诏加封天下城隍,规定了城隍的等级,分为都、府、州、县四级。朱元璋曾言:“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这说明城隍信仰有助于辅助人间秩序的稳定,是社会道德约束的有力补充。依明朝官方“城隍阶级封号”,有京师城隍、都城隍、府城隍、州城隍、县城隍,分别管理首都、全省、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等不同层级的人间城市投影的阴界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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