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李佩霞已留置将近3个月,毛奇已投案半个月,不少人有个疑问,毛书记进去这么长时间了,李书记怎么不出来,那地方还值得流连忘返?
谈这个问题,先要看李佩霞是咋进去的。无非三种情况:
一、李佩霞自首
最初的通报说,“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近些年这种情况不少,感到要东窗事发,蒙是蒙不过去了,干脆自首,还能挣个态度好,争取宽大。
像这样自然是出不来的,留置点又不是旅店,都“严重违纪违法”了,你想来去自如,做梦呐?
但有一点值得探究,自首的基本都会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交代,不可能像挤牙膏今天说一点明天说一点,非要人逼着才说,更不可能“老虎凳”“喷气式”伺候才说。
人所共知,比起留置点,看守所可谓“天堂”。早点交代完,早点进看守所,才是明智选择。
另一方面,办案机关无论出于工作效率考虑,还是出于安全责任考虑,同样希望快刀斩乱麻,越利索越好。
而李长柳掌握的情况,李佩霞显然还没到移交看守所这一步,若移交了,是会通知家属的。
鉴于此,李佩霞到底是不是自首,目前仍需打个问号。
二、纪委监委拿下李佩霞
李佩霞干了2年镇长、8年乡党委书记,权倾一方,只要她想,权力变现也是小菜一碟。
有网友说,别说乡镇一把手,就是他们那儿的村支书村主任,都“不得了”。
“不得了”三个字含义是很丰富的。
纪委监委收到了关于李佩霞的举报,或者发现了其违纪违法线索,当然要动她。
名义上说“主动交代”,是为了取得留置人员的积极配合而采取的一种策略,或是毛奇念及旧情打了招呼,如他给李长柳说的,会“争取宽待”。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现在李佩霞还在接受审查调查,写交代材料,什么时候能出来或者转入看守所,取决于李佩霞所涉问题的性质和调查进度。
不过客观地讲,留置前纪委监委一般已掌握了不少证据,进去了还能翻盘、全身而出的,不能说百分之百没有,但极为罕见。
三、毛奇要办李佩霞
佩奇二人因某些事反目成仇,撕破了脸,李佩霞要举报毛奇,毛奇岂能束手就擒,对李先下了手,直接就是留置,还声称“这次你不死也要掉层皮”。
这样的例子也是有的。河北迁西县委原书记李贵富,不就这么对付马树山的吗?如果不是媒体插一杠子(“公关”删稿媒体也没买账),这事就板上钉钉弄成了。
虽然对马树山动用的是司法手段,对李佩霞动用的纪检监察手段,但二者是相通的。
毛奇敢这么干,要么掌握有李佩霞的把柄,要么自信能挖出她的问题。毛作为同道中人,应该也是相信“只要挖,哪能挖不出一点事”。
问题在于,后来李长柳急了,曝出毛奇的猛料,毛奇看大事不妙投了案,这时候毛奇的指令还管用吗?
其实不能从这个角度去简单理解,纪委监委已经出了手,现在硬着头皮也得办下去,要是就这么放了,岂不是打自己的脸?更重要的,一放,正说明是当初受了毛奇的指使。
调查后,若李佩霞确有问题,那证明当时留置没错;如果她没问题——嗯,曾有一位“行内人士”说:“你在那个位子上,没问题谁信呐?”
无论哪种情况,李佩霞想轻轻松松出来,目前看都不太可能。
当然希望李佩霞是没事的,她从一名科员成长为乡党委书记,应该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相比男干部更不容易,如果就这样倒了太可惜。
同时,现在也需要他们给官场形象加分,而不是减分,多一个好干部,人们对官方的信赖就会多一分,干群鱼水情就会深一分。
不过要是有事,也得像李长柳老先生说的,“坦然接受”,“把她放在阳光下”,“能被公正对待”。
我们讨论这些,都是基于对常理的认识和分析,究竟是什么情况,还有待官方的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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