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要求
为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依据《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一、测评的项目及分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主要从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测评综合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测评的具体要求
(一)测评准备
1.准备一节课内容的教案
2.电子版教案(PPT)
(二)测评具体要求
1.自我简介(姓名、所在高校、申请任教学科等)
2.课堂教学(10-15分钟)
(1)自备教材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准备所授科目指定教材。
(2)测评需提交5份纸质教案
(3)测评需展示PPT课件
(4)课堂教学要求讲授实际教学专业科目,并选取教材任意章节一课时内容作为主讲专题。
(三)课后说课(5分钟)
1.展示PPT课件(不硬性要求)
2.对所讲专题的脉络进行梳理,对专题的教学设计进行阐释,对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选用进行简述,同时对所讲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反思。
三、测评的结果审定
依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课后说课测评意见表》对测评结果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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