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之前写过一篇,讲的是“老”法官对于自己审结案件的感受,其中提到有时候法官回想自己办过的案子,会有惶恐的感觉。现在再回头看这篇文章,仍然觉得这种说法没有错。

我最近有这样一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就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法官。

这不是简单的中年法官对于年华不再的感叹,而是觉得这些年来,法院系统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化。

坏处是也许更累。

还记得我刚办案的时候,师傅看着我和书记员忙来忙去的,还挺感慨,说我们之前办案子也不像你们这么忙啊。

个中原因嘛,一方面是之前案件少,后来案件多,另一方面就是法院工作日益规范,相关要求越来越多,很多惯常做法已经不被允许,自然导致同样是审结一件案件,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更大。

工作规范化是一个过程,和我刚办案时相比,现在的要求更高,法官和助理需要完成的工作更多,好处不言而喻,就是案件质量更高。

近些年无论是上级机关、隔壁公司还是法院自身,对审结案件监督评查的力度越来越大,细节“抠”的越来越细,一些案件当年按照惯常做法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现在看来就有可能因为不够规范而存在瑕疵了。

比如退诉讼费这件事,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的惯常做法是等着原告申请才退费,离婚案件尤其如此,有时候之前审结的离婚判驳案件的原告要求退诉讼费,我们就知道原告这是来法院立案了,顺便申请退费,很多案子原告都已然忘了还有退费这件事。但现在看来,退费是应当法院主动告知主动退费的。

这时候就很羡慕年轻法官了,刚办案的时候就赶上了工作规范化的大环境,也许更累,但是案件质量高,瑕疵少,或者即便有共性问题,但是案件数量少,改正也更容易。

而很多在一线工作了过年的同仁,办案时间长,审结案件多,出错的概率本身就高,更何况以今天的标准去倒查之前审结的案件,被发现瑕疵的概率更高,整改时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更多,这就是我羡慕年轻法官的最主要的原因。

羡慕归羡慕,但是规范化终归是必须的,对于法律人尤为如此。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一方面消化存量,把之前审结案件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把之前的欠账都补上,另一方面在今后把案子办的规范合规,经得起各方“抠细节”。

同时,无论是新老法官,都要牢记鲁迅先生的教导:从来如此,便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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