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男子陶某在与女友敬某的恋爱期间,不仅频繁地通过转账来表达爱意,其中包括多笔寓含爱意的金额如520元、1314元等,还主动承担了女方6个月的房贷共计6万元。陶某称这是女友敬某要求的,说作为双方“见家长”前的一项特殊考验。
然而,他们俩的感情没有走到最后,两人在2021年4月因感情不和而分手。
分手后,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女友敬某归还他之前所赠予的款项。尤其是自己帮她还房贷的6万元。对此,敬某却提出了异议,她认为这些转账是恋爱期间的正常经济往来,主要体现了陶某的爱意表达,而且是男人主动给她的。且双方感情经历较为复杂,多年间分分合合,陶某应给予她青春损失费的补偿。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将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进行了细细分析,发现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关键内容,例如“给半年看诚意”、“告诉爸妈”等表述,这些表述应作为敬某确实将陶某代还房贷,视为恋爱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
法院认为,陶某为房贷支付的6万元,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且金额巨大,超出了情侣间常规礼尚往来的范畴。鉴于双方现已分手,该条件未能实现,因此陶某要求返还这6万元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但是对于两人之间的其他转账记录,鉴于它们多含有520、1314等象征爱意的数字,且陶某自己也承认,这些款项主要用于日常开销及节日庆祝,因此法院认定这些转账,属于无条件赠与款项,陶某无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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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心奉劝屏幕前正在热恋的男女们,热恋期,头脑冲动很正常,为爱人花钱也很正常,但是,一定要有万一两人感情崩盘后,财产分割的忧患意识。尤其是那些对方附了一定条件,或者要求的大额转账,尤其是要留存证据,切不可一到分手,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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