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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8月15日上午,光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在新华都超市门口开展“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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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生态日普法宣传

光泽县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西麓,面积占武夷山国家公园的25.15%,核心保护区占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36%,其境内相关区域是武夷山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动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助力构建绿色和谐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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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武夷天池冬日风光

一、全面履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2023年以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18件32人,办理涉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办理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执行到位共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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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案发现场

2023年11月,被告人曾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猎套)在光泽县某处山场上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并猎捕到小麂1只。经鉴定,被告人曾某使用的猎套属于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猎获物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价值3000元。曾某为狩猎野生动物,通过网上购物平台购买猎套组件,并在上述狩猎现场布置了11套猎套,在其家中还发现大量未使用的猎套组件。2024年1月23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1月26日,县法院判决曾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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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小麂

二、能动履职,践行恢复性司法

践行“依法严惩+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督促有关责任人落实生态修复义务,促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3年9月份以来,督促犯罪行为人补植复绿一般用材林1254平方米,推介犯罪行为人主动购买碳汇140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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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犯罪行为人购买碳汇

三、联动履职,实现司法执法共赢

联合县林业局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强化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在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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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光泽检察丨林长+检察长,武夷山国家公园西麓的矢志守护

与县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会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联动工作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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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光泽检察丨光泽县多职能部门创建运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联动工作机制”

生态兴则文明兴。守护一方青山绿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阶段,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钉钉子精神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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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波光旖旎绕青山

编辑:刘祯榕、黄艳玲

副总编辑:龚美兴

总编辑:吴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