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民政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婚姻登记条例与当前正在施行的(2003年版)婚姻登记条例有两点修改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一,在婚姻登记第八条显示,结婚登记仅需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与当前版本相比,去掉了“本人的户口簿”一项要求。
同样的,在离婚登记第八条,新版条例仅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和结婚证,也去掉了“本人的户口簿”一项要求。也就是说,如果此版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人们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或申请离婚,都将不再需要户口本。
其二,离婚登记第十五条显示,结合民法典新的草案增加了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例,并对所谓的30天“离婚冷静期”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对于在结婚与离婚登记环节删去“提供户口本的”要求,背后想必有多方面的考量。首先,删除户口本要求能够减少因户籍限制带来的不便,很大程度简化了婚姻登记程序,从而更加有力的支持、倡导婚姻自由,对于公民结婚或离婚的自主权提供了程序上的尊重和保护。
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和中国人口流动的加剧,传统的户籍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取消户口簿要求,更加有助于打破地域限制和由于户籍差异可能产生的婚姻不平等现象,使所有公民在婚姻登记方面享有更加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最后,不得不提到的是,户口簿作为婚姻登记的重要材料之一,其审核过程相对繁琐。取消这一要求直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性,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更加高效地处理结婚登记申请,行政效率与服务水平同时得到提升。此外,还能够有效的降低人们因冲动而离婚的概率。
同时,越来越多的网友们也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的条例表示支持,认为能够更好的保护人们不在婚姻中受到健康损害。
但是,对于这一改动,网友的观点可谓是褒贬不一,有些网友认为取消能够进一步保证婚姻自由,更加促进婚育率,而更多的人则担心不需要户口本就能登记结婚可能会给家庭、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
那么,你认为《婚姻登记条例》草案的这些改动,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正值草案征集意见的阶段,你会给新《婚姻登记条例》提出什么改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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