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老兵 李建军Path of justice
30多法官在院长带领下集体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之后,山西孝义法院再爆令人瞠目结舌“幺蛾子”:为帮一个“表姐是检察官,表姐夫是副市长”(此人表姐夫任XX卸任副市长后,转任当地人大副主任)的本地有力人士追讨高利贷,孝义检、法联手,像是闹了鬼似的各种司法文书造假,案卷证据显示800多万欠款的案子,已被逼着还了2339万多,法院居然认为还欠3000多万,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上网追逃。
此前,知名媒体人刘虎曾撰文《全国优秀法院伪造撤诉申请书并追究拒执罪,山西男子逃亡》予以披露,当地迄今未作任何回应。
随着孝义法院原院长杨海兵因接受宴请被免,更多内幕爆出,当地对此进行刑事立案的前提,所谓拒不执行的“生效裁定、判决”,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解剖此案,会更进一步发现,基层的一些地方司法体系已经“糜烂”到了何种令人触目惊心程度。无怪乎,反腐反了这么多年,还会出现30多法官在院长、副院长带领下集体接受宴请的丑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集体吃请背后,折射的是当地已经烂透了的而且是一窝子都烂了的司法生态。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已经被发现诸多严重丑闻的孝义法院,竟然是什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各种荣誉加身。
01
八百多万变五千万,法院助力“套路贷”
2014年至2015年,以营利为目的,山西省孝义市民庞孝东多次向山西省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公司客户发放高利贷,月息高达3分至3.5分。在发放借款前,已经提前扣除了砍头息。
2016年9月11日,庞孝东向孝义法院提起诉讼,将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李巍及李巍的妻子赵静列为被告,称截至2015年9月17日,李巍欠其本金1630万元,已用其拥有的房屋折抵592.66万元借款本金,要求三被告归还其剩余本金10378400元,及未付之剩余利息。
吕梁孝义法院于2016年9月13日立案,由审判员张忠和、任文婉及人民陪审员张瑞璇组成合议庭审理,承办法官为张忠和。
很久以后,李巍的家人和律师才在案卷中发现,庞孝东举示的银行流水总共仅有1184.85万元(其中包括李巍通过范保林银行卡归还庞孝东借款33.6万元流水和与庞孝东转账给第三人史玮的一笔291万元的流水),庞孝东实际上是在以860.25万元的银行流水,主张1630万元的借款本金。
据李巍的母亲雷凤莲反映,对庞孝东所主张的借款,李巍已经以银行转账、以物顶债等方式累计归还23393018.50元,还不包括在李巍因此案被羁押期间,被庞孝东强行拉走的262件高档酒和51套高档家具。
所有这些银行转账记录,雷凤莲早已通过控告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孝义法院在内的各级部门提交,未获任何正面回应。
2023年3月,李巍的律师去问孝义法院,李巍还欠庞孝东多少钱,新接手此案的承办法官李凯峰拿出个计算器算了下,说还欠3000万,但未给出任何书面的答复及依据。
知名媒体人刘虎对此曝光之后,孝义法院及李凯峰法官对这3000多万的说法改了口,矢口否认自己曾说过那话。雷凤莲不断追问,李巍现在到底还欠庞孝东多少钱,孝义法院避而不答。
事实上,笔者在案卷中发现,庞孝东提起诉讼的主要依据里,有一份李巍与庞孝东于2015年9月22日达成的“还款计划书”,其中有月息3%的利息、违约金以每日千分之三等计算的表述。庞孝东以800多万的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依据,主张1630万元的借款本金,即在李巍已经归还至少2300多万以后,按孝义法院的说法还欠3000多万,应是从这些明显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之上的约定计算而来。
刘虎将此曝光之后对孝义法院此改口否认,则是应该已经意识到,再继续那样的说法,他们都将被坐实“套路贷”的帮凶。
02
不给答辩及举证机会,
执行局法官上门突袭及“套路”式调解
卷宗显示,孝义市法院于立案后第二天,也就是2016年9月14日就已经对德邻担保、李巍、赵静等做出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根据这些法律文件,李巍等三被告有15天的时间做答辩状及向法院提交证据。
诡异的是,这些在14日就已经做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并未及时连同起诉书副本等送达给三被告。案卷显示,直到9月27日,李巍才签收到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须知、送达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等一大堆法律文件。
延后送达本身并不非常诡异,毕竟,法律及这些通知书规定,三被告需要递交答辩状及证据等的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真正诡异的是,一起登门的,还有一名执行局法官及庞孝东本人,还带着一份孝义法院已经出具并且盖了公章的和解协议,要李巍在上面签字。
在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街益国商务大厦三层的德邻担保公司,这位执行局的法官在向李巍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之后,没给李巍等任何提交答辩状及证据的机会,当即就向李巍出示《民事调解书》并要求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李巍看后,提出借款本金数额和已经还款数额需要核实等异议,拒绝签字。在场的公司员工魏峰、姜楠均证实,该法官随即开导李巍,说原告庞孝东不是为了真正和他官司,不会申请强制执行,庞孝东是为了以此种方式帮助李巍催收欠款,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针对《调解协议》先签一个补充协议。
据庞孝东介绍,该法官是孙法官,李巍以为他是审判阶段的办案法官,直到此案后来进入“执行”阶段以后,李巍等才发现,这位孙姓法官原来是孝义市法院执行局的,叫孙志强,自己一开始就被他们给“套路”得上当受骗了。
由魏峰根据孙法官和庞孝东的口述,打印出份《关于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协议补充协议说明》,由庞孝东和李巍签字同时,将签订地点和在场人的名字也写了上去。然而,孙法官坚持不肯在这个补充协议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原因,李巍当时也未多想,直到,他很快就为自己的这个轻信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份在执行局法官孙志强主持下,由原告庞孝东与被告之一李巍共同签订的《补充说明》显示,“甲方(庞孝东)与乙方(李巍)共同联手是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并未真正意图希望与乙方对薄公堂”——不懂法的李巍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一份补充说明如被执行,那就是个妥妥的“虚假诉讼”,自己在不觉中就在执行局法官的开导下成了个虚假诉讼案件中潜在的帮凶。
根本不懂法律,以及没意识到庞孝东和“孙法官”在给自己挖一个怎样的坑,签完补充说明后,李巍放心的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交给孙法官。
签完这些,已经是晚上八九点钟,孙法官拿着《调解协议》和庞孝东高高兴兴的一同离开。
03
变脸,“强强联手”瞬变恃强凌弱
当时在现场的魏峰和姜楠均证实,该孙姓法官在整个过程中,未向李巍告知和出示过庞孝东举示的任何证据,也未就案件事实向李巍作任何的询问。而且,就连《民事调解书》都已经提前制作好,盖上了法院的印章。孝义法院对于能让李巍签订和解协议不但是胸有成竹,而且志在必得。
为让程序显得合法,2016年10月8日,这位“孙法官”又向李巍送达了这份在9月27日就已经提前制作好的《民事调解书》。
李巍既已经落入彀中,送达《民事调解书》仅仅3天后,庞孝东就再没什么《补充说明》中说的什么要和李巍“强强联手”,露出獠牙,以《和解协议》及《民事调解书》中约定,“李巍应在2016年10月4日前返还借款本金500万,于11月4日前返还借款本金5373400元”为由,向孝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这名主持调解的孙法官摇身一变,成为负责本案执行的孙志强法官。直到此时,李巍方知自己上了当受了骗。“李巍曾多次跟我讲到,上门调解的是孙志强,负责强制执行的也是孙志强,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张忠和、任文婉等人。”李巍的母亲雷凤莲老人回忆说,这个孙志强,是孝义法院执行庭的法官。魏峰、姜楠也出具证言,表明系看到执行法官孙志强上门组织调解。
2016年11月4日,孝义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申报令》,同时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巍、德邻担保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
然而,或是因为太过得意忘形,或是因为水平有限,孝义法院的孙志强等法官等居然没有注意到,不但作为原告本人的庞孝东没有在“民事调解协议”上签字,作为被告之一的赵静,不但那时早已经和李巍离婚,别说在调解协议上也签字了,甚至连起诉状副本那些也都没被送达。
孝义法院在此案中的这些“疏忽”,成为后来需要通过各种文件造假来圆谎的隐患,也成了李巍家人绝地反击展开控告的依据。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审执分离是我国法定的制度,审判与执行分开,分别归属于审判组织、审判员与执行机构、执行员。立、审、执不分导致的一个人从案件受理到执行一竿子捅到底,会使某些案件一错到底,也是饱受诟病的司法腐败温床。“孙志强违法参与案件审判工作上门进行调解,在执行阶段又担任执行案件承办法官,违反了审执分离的法律规定,他明显是为了执行而审判,工作如此积极背后的猫腻,就不言而喻了。”雷凤莲老人说。
而且,因为孙志强法官的这一些骚操作及严重“疏忽”,还把孝义市检察院等也给拖下了水。
更多内幕,敬请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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