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博山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华振发布博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4),环资审判团队成员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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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博山法院自2019年被山东高院确定为环资审判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以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改革为抓手,积极构建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内部协同审判以及外部协调联动,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博山样板”。五年来,全院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4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59%,全力推动博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日益提升。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环资审判实效
升级分案系统,建立归类案由自动分案为主、人工识别为辅、庭长每月抽验的自动分案模式,五年来分案准确率达到100%;加强专业能力培养,通过集中学习、疑难案件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环资审判工作能力;加强典型案例挖掘,对社会影响大、示范意义强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到村居开展巡回审理。
内外联动社会力量,融合推进综合治理
多元联动社会力量,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进行常态化沟通联络;全员全域环境排查,联合多部门制作《博山区环境资源全景图》,详细调查了解环资保护的重点方向及司法执法措施落实情况;全方位强化宣传,利用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科学实践恢复性司法
注重将修复行为、效果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对生态环境损害不能修复的,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修复责任,出具全市首份《巡山守护令》;根据环境损害的具体情况判令民事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保证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尽快恢复;探索完善判后回访制度,成立联合协查组跟进回访,督促落实专业机构制定的修复方案,最大程度确保生态恢复到位。
笃行致远,砥砺前行。下一步,博山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强三优”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审判的新需求、新期待,守护好博山的山水林田湖草洞泉,以职能发挥“含法量”提升颜山孝水“含绿量”。
博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目录
一、土地承包费要及时交纳---魏某某欠土地承包费案
二、十分珍惜每一寸土地---孙某返还租赁土地案
三、承包合同解除后树木一般应折价补偿---某村民委员会解除承包合同案
四、非法采矿既担刑责还要赔钱---王某某非法采矿案
五、禁猎区禁猎期捕野生动物属于非法狩猎---陈某某非法狩猎案
六、滥伐林木受制裁---韩某某、张某某滥伐林木案
供稿:崮山法庭编辑:徐琳
初审:王源复审:高苗苗终审:申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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