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密集发起回购引发关注,一年发起40起回购,律师费高达4300万元。

有人说因为是国资VC,国有资产有保值增值的要求,不得已而为之。

而且近年VC国资化,创业公司很难避开回购问题。

最近,广东人大常委刚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设立了科技金融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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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条明确提出,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核,“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鼓励设立长存续期限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第41条提出,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对属于国资的利润可以约定适度让利

第42条提出,退出机制方面,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鼓励通过转让基金份额等方式退出。

从风险担当、让利支持、基金期限、退出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考虑。

《条例》在地方乃至全国立法层面提出了多项首创性的制度措施,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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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规定,地级以上市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第13条规定,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

注重以“硬措施”强化基础研究“硬投入”,打造科技创新“硬实力”。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共11章,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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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7月31日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可看广东人公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