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一名女硕士网上实名举报被一男硕士强奸,引发众多关注!
据悉举报人万某某是人大一19级公共管理本科的学生,23年保研到该校文学院。
而被举报人则是人大环境学院2023届硕士张某某。
两人是校友关系,但相识于网上的某个社交软件。
万某某举报张某某2021年性骚殴打强奸她,并用了洋洋洒洒几千字来对举报的内容进行描述。
据万某某的讲述,他跟张某某是2021年12月10日认识时,当时对方是有女友的,而两人也仅是认识的关系。
可两人刚线下见面的第一次,张某某就对她进行了性骚和猥亵,但凡她有一点点反抗,对方就殴打她。
后来,男方就越加过分,每一次见面,男方都强迫她做一些她不愿意做的行为,结果某次不小心,男方的精液残留在了女方的围巾上。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精液被警方去送检证实确实是张某某的DNA。
只是令人疑惑的是,第一次见面如果男方当真如此对待她,为何第一时间她没有选择报警或告知亲朋好友,反而还一而再再而三的继续和男方见面,是受虐狂?
她的理由是,当时自己患了双向情感障碍,发病期间被男方利用了。
而她给出的男方强制猥亵性骚她的证据则是是,她与男方的聊天记录。
但从男方的言语来看,完全看不出是施暴者,更像是情侣之间的打情骂俏暧昧的对话。
而针对她举报被对方强奸这一点更让人匪夷所思!
她表示自己发病期间,不喜欢和自己的亲朋好友以及自己在乎喜欢的人在一起,反而喜欢和自己讨厌的人或不在乎的人在一起。
于是忍不住又和张某见面了,然后对方有预谋性的强奸了她。
她给出的证据依旧是与男方的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来看,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
但大多数内容都是女方在自我陈述,而男方则认为是女方抑郁让她选择性加重对部分事情的认知,而选择性遗忘了很多事情。
女方患双向情感障碍的这一点是实锤了, 她也晒出了相关的医院的检查治疗结果。
但这个聊天记录,也没法直接证明是男方强迫强奸的她。
值得注意的是,万某某用了洋洋洒洒几千字来举报对方的,描述得很细节很详尽,还附上了所谓的聊天记录。
但通篇文字一细看,都是充满情感色彩和主观臆断,不合常理的地方,她就说是自己患病做出的行为。
被举报人晒聊天记录回击
其实在举报人万某某向学校举报的时候,举报人张某某就在网上晒出过相关的聊天记录作为回击。(在此期间,张某某是换过微信头像的)
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3月份的时候,万某某主动提出想跟男方约炮,但男方明显不想搭理她,很敷衍。
她还不放弃,主动连线要和对方视频。
但男方拒绝了,给了在打游戏不方便的理由,与此同时,提醒女方去咨询下医生,是否适合和异性发生关系。
女方则回应说医生说自己可以自主决定,话里话外就是她想和男方发生关系。
但觉察到男方不想理她,她又表示自己对男方没有偏见和憎恨,似乎特别渴望对方答应她的请求。
到后来还有点卑微地表示,如果男方不想理她,她可以自己走开,不再打扰对方。
这对话怎么看怎么像是炮友关系,并不像是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人还说,后来自己把这件事情举报到了学校。
她认为,男方混淆事实,颠倒是非,还讲了非常详尽的男方强奸她的过程,还提到了男方使用避孕套的问题。
但这个避孕套她也没有保留,事发三个月后她才去报的警,那个时候刚好是男方不再搭理她后。
这个时间点太巧合了,更像是爱而不得,想要毁掉对方的心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女方给出的证据太有限了,两人发生关系是肯定了的,但是否存在强迫呢?
关键女方又是有精神病的,到底是男方趁虚而入,利用女方生病强迫女方,还是说女方因为发病妄言呢?
举报人提供带精液的围巾是2021年12月份沾上的,但那也不能说什么,如果是情侣之间因为情趣而弄上的呢?
而举报对方预谋强奸是2022年3月份,期间还提到,男方使用了避孕套,但她又没有保留这个避孕套。
而她2022年6月份才举报的,隔了三个月之久,她也没有外伤。
仅有的证据就是她晒出的这点聊天记录,男方还做了回击。
虽说她也对男方晒出的反击聊天记录做了回应,但通篇还是充满情感色彩的辩解陈述,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
从举报人写的充满感情色彩的文字来看,感觉举报人确实很可怜,也值得人同情。
但是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对举报人很不利!
我们也不要轻易下结论,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让子弹再飞一会吧!
但被举报人张某某,有了女朋友的前提下,还和对方发生关系,再怎么说私德是有问题的,这也仅仅是道德问题,不涉及法律。
但如果真的强奸,这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是违法犯罪了。
目前,涉事学校人大回应说,学校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警方正在介入调查。
让我们静候调查,等一个调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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