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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个重要论述的一大背景是“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决定》在经济工作领域提出的总体要求包括,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全会认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了四个具体改革要求,包括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很明显,《决定》在金融层面的基本要求是,既努力促进金融发展,又强化金融监管;既要突出发挥货币金融的宏观职能,又要改善金融和资金流通的微观结构功能;既要改革,也要开放。《决定》对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方针。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在中国经济中大踏步地发展,从微至著,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21世纪以来,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推动下,在突飞猛进的新技术革命驱动下,金融业面貌发生了巨大改观。在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今天,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继续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准确把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新趋势,有助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以下从五个方面结合国内外经验概述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借以认识现代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和作用。

第一,高度普及的银行网络与多种机构参与组建的支付网络已成为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促使现代金融体系日益增强其普惠属性,并为政府实施面向大众的社会政策提供便利的新渠道。若以收息放贷为标志,金融古已有之。在近几十年以前,世界各地的金融业,包括银行业在内,服务对象仅为社会部分人群,远未达到社会普及程度。一些发达国家出现过的一种情况是,厂主给工人发放工资时开出支票,有的蓝领工人却因未有银行账户而不得不委托他人代为兑现,并为此付出高昂费用,例如,面额100美元的支票仅能兑现80美元或更少。近几十年来,为扩大服务面,许多银行降低了开户门槛,一些新型的支付服务机构还极大地推广了移动支付的普及。世界银行于2014年首次发布《全球金融发展数据库》(Global Findex Database),并每隔数年予以更新。2021年发布的该数据库覆盖了123个经济体,其结果显示许多发达经济体及若干发展中经济体已经实现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社会全覆盖,即所有成年人口皆拥有银行账号或至少一个移动支付账户。各国关于银行账号与移动支付账户的规定互有差异,在有的国家,移动支付账户须关联于开户者的银行账户,而在另一些国家,移动支付账户可独立于银行账号并可如银行账号一样进行转账、消费、储蓄和投资等。账户在全社会的普及为有关国家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面向全体居民直接提供资金补贴提供了便利,有力支持了它们抵御疫情带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账户普及成为提升政府实施社会政策效力和公平性的强大支撑。不仅如此,对商业化金融机构和科技金融机构来说,它们借助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和人工智能等新工具,大幅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显著扩大了普通客户群体,尤其扩大了对小额零星客户的信贷服务。对普通民众而言,低成本信贷和储蓄及资产保值服务的可得性大大提高了,他们因此大大减少了对非规范金融的需求,避免了昔日常见的高利贷陷阱。总之,日益普及的银行体系及其所关联的科技金融和数字金融的发展,客观上践行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并为政府实施社会政策提供了新渠道和新支撑。

第二,现代金融机构已成为社会成员储蓄和投资代理的基础服务提供商,是社会成员货币化凭证资产的受托人和管理者,而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则关系到广大社会成员生命周期的价值保障和生活质量维护。储蓄与投资是与生俱来的人类行为。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家庭储蓄主要采取实物形式,偶尔也有现金储蓄(钱币贮存)。在计划经济中,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了主要的社会储蓄职能,其形式包括实物和货币。在市场经济中,实物储蓄或现金贮存让位于货币化形式的储蓄安排,包括个人的选择性储蓄(直接途径储蓄)和参与集体储蓄计划(间接途径储蓄)。个人的选择性储蓄包括银行存款和证券投资,集体储蓄计划则包括但不限于由国家、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发起的各种养老金、社会保险和人寿保险等。个人储蓄由社会成员自行决定,其决定因素是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及财富水平等。显然,个人或家庭之间的储蓄意愿和储蓄水平互不相同,难以一概而论。相对而言,集体储蓄计划在很大程度上由国家政策和有关企事业机构的统筹安排所决定,其中虽然也存在个人参与程度上的一定差别,但总体而言它们都具有社会普及性和持续性。在当代经济中,无论是个人选择性的储蓄还是参与集体性的储蓄计划,两者的共性是,有关金融机构将个人储蓄资金(货币化凭证资产)投放于金融市场,旨在通过金融市场获取投资收益、资产增殖以及流动性支持。在有的国家或有的时候,一些全国性的养老金计划和社会保险计划得到财政支持,但越来越多的国家近年来转向了基金积累制,将参与者的缴费汇集起来投资于金融市场,以金融市场上获得的投资收益和资产增殖应对当下和未来的给付需求。事实上,早在基金积累制普及之前,商业化的人寿保险公司已作为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组合投资。简言之,当代社会的普通民众已以多种方式参与金融市场投资;在金融体系高度发展的国家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事实上已成为普通民众储蓄资金的受托人和存放所。

在普通民众的储蓄资金大量投放于金融体系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作为和金融市场的运行便成为影响平民百姓当下和未来生活水平(即生命周期的价值保障)的重要因素。年幼者的成长有赖于父母的收入和储蓄支持,工作者的购房融资和小孩抚养支出等有赖于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相关的储蓄及信贷安排,年长者的生活水平维系则有赖于有关养老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稳健运行。由此而论,社会各年龄层次人口都有赖于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良好运行,为全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储蓄和投资收益、资产增殖和流动性支持服务。从这个角度看,现代金融具有服务全体人民的趋势,具有显著的人民性和全民性。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运行直接关系着全体社会成员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的各种储蓄和投资计划的预期效果,关系着人民福祉和社稷安康。

历史经验早已证明,金融体系的运行不仅关系到储蓄者和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和资产保值,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宏观经济的走势。金融风险的累积及其爆发不仅会危及金融机构,触发金融市场崩盘,甚或引起经济收缩和失业增加,且有可能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变局。不言而喻,金融稳定具有政治性。

第三,发达的金融体系,尤其是繁荣和稳健运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成为创新融资的有力工具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催化剂。早在19世纪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时期,马克思就指出,机器大工业化是经济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而“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3页)。在工业革命早期阶段,“应用自然科学”主要是发明家或企业家的个人行为,其与金融或资本市场的关系不甚紧密。19世纪下半叶以来,尤其在美国等当时新兴工业化国家中,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开始为企业和企业家发明家的科研创新提供支持。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美国科学家托马斯·爱迪生和尼古拉·特斯拉的科研工作和多项发明除了受益于当时已经普及的专利制度,还以多种形式获得华尔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20世纪初以来,许多工业化经济体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创新融资和资助机构,包括政府基金和专门的风险投资基金。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和科技企业的快速增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随之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包括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和共同基金等,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向科技企业以及普通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助或融资服务;面向科技企业的证券市场也应运而生,它们都极大地促进了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向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的多样化发展是全球化时代金融发展的鲜明特征。在此背景下,20世纪最后几十年至21世纪初,科技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兴产业遍地开花、层见叠出。尽管一些时候出现过“科技股泡沫”或“互联网泡沫”等问题,但新的大趋势是创新与金融互动的关系日益紧密日益重要。

就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而言,政府的支持十分重要,而且政府可采取多种手段和工具,包括直接政府投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优惠等。这些措施对特定领域中的创新或有极端重要意义,但它们显然无法取代现代金融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许多创新活动具有分散性、随机性和商业价值不确定性,难以倚靠固定模式的融资行为,而基于市场原则的金融正好可在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各国现行的政治经济框架中,金融对创新的支持还可作为政府政策的重要补充和支撑,两者之间并不必然存在舍此就彼的替代关系。

新世纪以来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经验充分证明,即使政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绿色经济的成长,企业绿色转型仍然离不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积极支持。政府为绿色经济制定了基本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财政刺激,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绿色转型需要有内在动力并尽可能高于政府制定的基本标准,而且主要不依赖财政刺激措施。新世纪以来,ESG的兴起正是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大众投资人理念通过各个投资基金传递给企业经营者的反映。可以认为,绿色金融在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方面客观上发挥了配合政府政策的重要作用。

第四,金融发展促进国民经济中多元产权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助力改善社会经济的治理结构。工业革命兴起之初,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所有权结构是私人企业家,即企业所有者就是经营者,两者合二为一。在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曾出现一些股份公司,例如荷兰和英格兰的东印度公司,它们大多由政府特许,在所在领域拥有垄断地位,参股者主要是当时社会的权贵人士,普通民众则无人问津(他们当时亦无财力参与)。20世纪5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认购股份公司股票并参与股票市场投资,有的是直接参与(即成为股市中的个人投资者或“散户”),更多的则是间接参与(通过参加社会保障基金和养老金计划、购买人寿保单以及持有共同基金股份或份额等)。与19世纪迥然不同的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蓬勃发展的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人寿保险公司和共同基金等,参与者主体已由过去的富裕人士转变为社会中产阶层和工薪阶层。在国民储蓄中,中产阶层和工薪阶层的地位日益重要,甚至上升成为主导性的角色。20世纪50年代曾流行一种看法,认为“工人消费其收入,资本家赚取其开支”(Workers spend what they earn, and capitalists earn what they spend),意即劳动者不储蓄,而资本家储蓄越多则赚钱越多。20世纪的后凯恩斯主义代表人物罗宾逊夫人和卡莱斯基都积极宣扬过此命题。但是,历史变化却证明了这个命题的过时。

中产阶层和工薪阶层以多种方式从事储蓄和证券投资,给社会经济的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带来深远影响。其一,私有产权格局主要存在于小企业,大中型企业的产权结构则日益多样化。其二,大企业因对资本金需求的快速增长几乎都已成为上市公司,而在上市之后它们的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化,单一或少数个人的绝对控股局面极为少见。其三,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普遍成为上市大公司的重要持股者,但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在行使上市公司或企业持股人或控股人权利时,法律上仅为终极所有人的代理人,那些“终极所有人”就是大量的个人储蓄者和证券投资人,即社会普通民众。其四,许多上市大公司给其高管的报酬中包含股份,这种安排的目的在于增加激励兼容,并非促使高管或员工成为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家”,因为他们所持股份在公司全部股本中的占比微不足道。其五,许多大企业推行职工股,并在董事会中特别安排职工代表席位,这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也给社会经济中的产权结构带来重要变化。首先,民营经济产权经历“自发性”成长阶段后,通过资本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其次,国有产权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充资本金,吸收公众认股,成为事实上的“混合型”所有制企业。最后,国有产权企业与民营企业及其他多种非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互动互促,共同推动企业部门重组调整并进而促进产业升级换代。资本市场在中国的平稳发展正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体现。

金融发展的历程表明,金融的功能绝不再是简单地传送资金,或者说资金融通。现代金融实际上是一套复杂精妙的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金融既为社会各阶层成员提供流动性支持,同时又为他们提供储蓄和投资代理服务,维护各方交易者在当下和未来的正当权益。

第五,金融监管成为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并防范金融风险累积的必要保障。就其历史和逻辑起源而言,金融机构本来是市场失灵的产物,即人们为了克服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发明和改进了诸如银行这样的专业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聘用专业人才,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储蓄者和投资者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失概率。但是,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创立并不消除市场失灵。就银行而言,银行的创办和经营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普通储蓄者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银行自身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自身与存款人的信息不对称。就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由于普通存款人通常难以区分“好”银行与“差”银行,他们中间容易出现“羊群效应”,即在听说某家银行出问题后,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其他银行也会发生类似问题,由此引致不必要的存款挤兑行为。为解决此种市场失灵,政府建立存款保险机制,旨在有效防范存款挤兑,从而避免银行体系发生连锁反应和系统性风险。但是,存款保险机制投入运行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新问题又出现了。显而易见,市场失灵与市场效率一样是永恒存在,而这就决定了金融监管必需时刻迎接新挑战,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新形势下,金融一方面具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也愈益成为风险聚集之域。金融风险聚集有多种表现,例如,科技手段的发展模糊了金融经营的边界,一些新金融活动游离于监管之外,一些金融交易客户的正当权益未受保障;在多因素助涨资产价格的背景下,金融市场上的羊群效应使得资产泡沫有增无减;部分金融机构为追求业绩大量从事相互交易,尤其通过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工具)人为扩大交易规模,导致社会资金“脱实向虚”;一些金融机构的资产配置不合理,不良率偏高;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投资基金管理人未充分履行诚实代理人(受托人)职责,等等。这些问题不仅要求金融监管扩大范围并加大力度,而且呼吁金融监管更加重视标本兼治,尤其在改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发挥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功能等问题上取得实际成效。

以上关于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五大趋势的概述,表明在未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金融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必将更好地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于全体中国人民,服务于实体经济,一方面配合国家政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基于市场原则和贯彻金融监管要求实现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有力支持多元化的中国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