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8月16日电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河南新乡新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乡新中农商行)因存在“集团客户授信余额超比例、贷后管理不尽职”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4年8月12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罚款65万元。同时,开出来的一份罚单(新金罚决字〔2024〕13号)内容显示,时任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张善玉,因对新乡新中农商行集团客户授信余额超比例、贷后管理不尽职负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企查查资料显示,新乡新中农商行位于河南省新乡县,成立于2008年12月,持股比5%以上的主要股东分别为新乡县新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长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分别为19.1956%、19.1956%、12.2486%、11.8830%,其中新乡县新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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