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发生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11岁男孩在随父跟队骑行时,不慎摔倒被汽车碾压不幸身亡。事故发生现场的视频在全网迅速流传开来,激发了全民的广泛讨论,直到今天热度仍居高不下。以这桩惨案的发生为契机,我们有必要对近期大火的这股“骑行热”进行冷静、全面的审视。

事发汽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记录下男孩倒地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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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汽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记录下男孩倒地瞬间

根据事发汽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条双向车道内,面对汽车相向而来的骑行队伍几乎占据了一整条机动车道,致使与骑行队伍同方向的机动车不得不暂时借道逆行,才能超过严重影响行车速度的自行车队。

更诡异的是,事发路段道路左右两旁实际上用地线分隔开了自行车专用道,但骑行车队并未严格遵守道路划线。

同时,车队的一些骑行者距离事发汽车的距离非常近,这就意味着一旦有人不慎摔车,直接就会摔倒在事发车道的车轮下,而如此近距离的突发事件,就算车速52公里每小时的事发车已经紧急制动,但依然无法躲避开摔倒的孩子。不仅如此,事发当时车辆两侧均有骑行者,这导致车主无法向另一侧转向躲避。

骑行队内某队员车身自带的摄像头记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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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队内某队员车身自带的摄像头记录视频

而根据骑行队内某队员车身自带的摄像头记录视频可以看到,这名11岁的男孩紧紧跟在父亲身后,和车队的骑友们一同在公路上骑行,视频拍到了事发前自行车码表上显示时速已经超过37公里——这对于自行车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对较快的速度,视频中的成年人尚且需要奋力摇车猛蹬才能赶上队伍,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就需要更加奋力地骑行才能跟上父亲不掉队。

骑行队内某队员车身自带的摄像头记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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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队内某队员车身自带的摄像头记录视频

事实上,视频中也频频传来一声声“慢点儿!慢点儿!“的大声呼喊,然而父亲、车队的速度都并没有因为呼喊而慢下来。不幸随后发生,在一次变道时孩子不慎摔车倒在了对向的车道上,遭到对向汽车直接碾压。孩子的父亲受到惊吓,跪在头部严重出血昏迷不醒的孩子身边,大喊:“坚持住,别吓我啊”,然而已经已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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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事件网友们观点不一,有的认为带11岁男孩上路骑行的父亲需要对孩子的意外悲剧负全责,另一些人则认为面对突然倒地的孩子,司机闪避不及属于是祸从天降,为他鸣冤叫屈。

不幸遇难的孩子父亲曾回复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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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遇难的孩子父亲曾回复网友评论

事故发生后,网友还扒出曾有网友在孩子父亲分享带孩子骑行视频的评论区劝告他,带未满12岁的小孩子上路骑行非常危险,并且孩子跟车太近,与车并行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然而这位父亲将这些网友的劝诫视作“多管闲事”,就像对视频中孩子的一声声“慢点儿”一样充耳不闻,反而对这些网友进行不友善的还击。

这起悲剧事件,用血淋淋的现实如实地反映了当代这股横空出世之后大热的“骑行风潮”中,骑行者、机动车驾驶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三方的态度。

不幸遇难的孩子父亲曾回复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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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遇难的孩子父亲曾回复网友评论

根据事故各方呈现出的散漫、不重视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到,带孩子骑行的父亲、骑行车队的队友都没把骑行当成是在马路上进行的,充满风险的,需要严肃注意安全的事件。同团的“骑友”们,或为了刺激或为了“蹭风”超速骑行、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忽视了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

而在自行车和汽车混行的路段,机动车司机也并未高度警惕近在咫尺的,极可能发生的碰撞危险。甚至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似乎也都对如此充满着危险系数的交通秩序太松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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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幸去世的男孩年仅11岁,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因此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存在明显的监护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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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参与骑行活动,家长和骑行组织者都应加强对儿童骑行安全的教育和监管,确保儿童在符合法定年龄和具备必要技能的情况下参与骑行活动。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骑行环境和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合理规划骑行路线和设置专门的骑行道,加强部分路段的道路标识和交通管理,确保骑行者与机动车能够各行其道,互不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