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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正式发布!

为了解决“学生临时托管”这一新兴服务类别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问题,2020年,青山区出台规范性文件《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青府发〔2020〕5号),通过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基本要求、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许可(备案)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课外教辅、饮用水安全、生活噪声、油烟扰民、餐厨垃圾处置等进行全方位监管,让“托管”不再“脱管”。

今年3月份起,青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在原有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起草修订了《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推动校外托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安全。自8月16日起,《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青府发〔2024〕27号)正式印发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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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制定完善的《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共5章、20个条款,实现了管理“三明确”。一是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基本要求。包括:选址及建筑安全基本要求、开办者及从业人员基本要求、教育管理基本要求、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消防管理基本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公共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基本要求。二是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教育培训行为、人身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生活噪声、油烟扰民、餐厨垃圾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分工。要求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委、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定职责或参照有关规定履行对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职责。三是明确许可(登记)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明确对校外托管机构实行食品安全许可(备案)管理,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定每学期开学前后,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组织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委、应急管理、消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进行联合抽查。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青山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