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o

全南16万+老乡关注,本地新闻资讯分享平台,了解全南身边事,欢迎全南老乡关注

吓一跳!

市民在河边钓鱼时

惊现1枚手榴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察同志

我刚在河里摸鱼时

发现一个好像是手榴弹的东西

你们赶紧来看看!”

近日

城厢镇居民在桃江河钓鱼

其刚好在河里摸鱼虾的时候

拾到一个疑似手榴弹的物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男子说道

刚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在网上查询后

得知这个物件可能是手榴弹

想起街面上公安机关张贴

有关缉枪治爆的宣传海报

知道枪爆物品是不能私藏的

于是第一时间

打电话报警请求处理

民警依法将该手榴弹收缴

并对其主动上交手榴弹的行为给予肯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初步勘测

这枚蛋型手榴弹为战争时期遗留

周身和顶端处沾满泥土和铁锈

虽年代久远但形态完好

因长时间掩埋

稳定性差

具有一定危险性

民警排除险情后

并将手榴弹移至指定场所

进行安全存放

后将移交给上级部门进行销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案释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 :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全南县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奖励办法

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我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江西《全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赣州《全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规定,特制定我县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举报方式:

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全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邮政编码:341800;

2.举报电话:110或0797—2608528;

3.微信公众号:关注“全南公安”发送信息。

全南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不要好奇围观或者随意挪动

更不得私自销毁甚至非法储存

以免发生危险

来源:城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