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2024年8月15日

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

今年,全国生态日的主题为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闽侯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统筹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资源高水平保护。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努力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人大+检察”:

同向发力,推动绿色转型

2024年8月15日,闽侯县检察院积极参加县人大主办的“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在福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开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宣传。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人大+检察”监督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作用,依托代表建议办理桂花王、大樟溪、龙祥岛、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系列生态典型案例,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充分展现人大依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向发力、有机结合、形成“1+1>2”最大效果。

普法宣传:

声入群众,倡导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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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闽侯县检察院前往闽都民俗园南大门开展主题为“以检之力共筑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的普法宣传,通过向现场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解读水资源、森林资源、耕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以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本县典型案例等,倡导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送法下乡:

精准服务,贴合普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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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针对闽侯县域内部分村干部、村民违法乱占耕地的问题,闽侯县检察院派出耕地保护宣传小分队来到廷坪乡、南屿镇等乡镇,给村干部和村民党员代表上了别样的耕地保护宣讲课。考虑到村干部及村民们生活中较为习惯“白话”方言,检察官全程用“白话”向村民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解读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耕地保护条文。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宣讲会上,检察官通过一个个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和破坏耕地被刑事追究的典型案例释法明理,让群众懂得耕地受法律保护,“责任田”有责任的法理,切实感受到破坏耕地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检警联动:

凝聚合力,守护美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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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闽侯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闽侯县五虎山生态警务运行中心举办了“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现场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检警联席会议,就运用生态警务智慧平台,加强水生态、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等检警数字协作进行深入探讨,共同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一体闭环的生态保护治理大格局。

下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政府和个人都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协同推进,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下一步,闽侯县检察院将继续紧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推动形成“捕诉监防、公益诉讼和法治宣教”一体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绿色化、低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