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不仅未付分文抚养费
还对前妻的财产打起了歪主意
以弥补亏欠、赠与房产的“美名”实施诈骗
近日,经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男子在法院受审获刑
林某与周女士的婚姻维持不到两年,便于2018年3月结束。周女士带着儿子生活,而林某一直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2020年1月,周女士接到了前夫的电话。
周女士一听心软了……
在前夫的怂恿下,周女士以自己个人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将419.91万元转账给了林某,林某承诺购房税的余款和抵押贷款的利息都由他来承担。
2020年2月至3月,林某向周女士先后发送了法院的收据和公告照片,收据上的红章有“某法院收费专用章”字样。
到了2020年6月,周女士没有再收到新的消息,她询问前夫。
于是,从2020年6月16日起,周女士陆续转账320.6万元作为请客送礼的费用。期间,林某也曾以“吃饭没约成”等理由向周女士退了部分款项。
2022年4月,房子还没到手,林某便提出自己无力偿还抵押贷款的利息了。同年7月,林某又说给领导送礼的事被调查了,他要出去躲一阵子,避避风头。此后,林某失联。
无奈之下,2023年7月,周女士出售名下的房产用于偿还抵押贷款,同时向警方报案。
2023年10月,林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林某共诱骗周女士向其转账约791.59万元,转还钱款约228.83万元,实际骗得钱款约562.76万元,所谓的收据、公告均是他伪造的,林某将骗得的钱用于个人还款、赌博挥霍。
经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里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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