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湖南长沙的聂女士举报称:她与一投资公司约定一起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借款给一位胡先生,款打给该公司后,该公司并未借出,而自己用掉了,于是聂女士要求该公司返还款项,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审二审均判决聂女士胜诉了,但对方将其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裁决里面完全歪曲了基本的一二审案卷基础事实,因此将它打回要求再审,去年长沙市中院进行再审开庭后,又未出结果将其打至原一审法院重审,于是,原一审法院法官吴庆文在同样的案卷,同样的事实,同样的法院,同样的证据情况下,明确告之聂女士要按照高院法官的内部指导意见进行改判:该公司不需对此笔款项进行返还了,聂女士不服,带着全套案卷上负责湖南区域的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进行咨询,得到的结果是原一二审的审判结果是没有问题的,湖南省最高院的法官打回再审就是在浪费法律资源。

于是聂女士认为,在此再审案件中,法官故意歪曲事实,只为打回重审,内部指导意见目的又是为改判,一环接一环,明显上下级法官之间存在有利益链,高院法官可能存在“包再审改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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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审判决:欠债就该还钱

2016年,一家叫汇捷投资的公司说有两名客户前来抵押借款,因现金不够,邀聂女士一同出借,聂女士同意并把款项汇至其公司指定帐户后,双方签定了协议,约定其中一笔款项20万借给胡某,另一笔35万元借给在湘阴做房地产的肖某,两笔款项均以汇捷公司名义借出,并由其办理相应抵押及资金管理。2017年1月后,该公司便再也未还过聂女士利息和本金。

2019年,在长达一年多时间联系不上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下,聂女士对两笔借款发起了诉讼,在审理中才发现,本双方约定借给胡某的20万元,汇捷公司并未借出去,而是自用了;本约定借给肖某的35万元,肖某还回来了后,汇捷公司却未按约把钱还给聂女士而是直接将它挪借给了任某,并把此笔借款变成了投资款。因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一、二审均判决聂女士胜诉,汇捷公司应返还聂女士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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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院法官打回,要求重审

2022年,对方不服申请至湖南省高院再审,再审法官邓志伟将两案均一同打回,要求长沙市中院再审。在裁决书里面,邓志伟法官提到聂女士是直接转款给的实际借款人(胡某及肖某),并且汇捷公司从中未收取任何好处等等,这与一二审的基础案卷事实完全不符,“但凡看了案卷,都不敢如此胡说八道,这只能说明这位法官要么渎职根本没有看案卷,要么就是故意而为之,纯粹为了找理由打回再审。”聂女士认为这其中大有文章,并且,在这次高院再审庭审中,全程没有任何法官出面,就一个书记员叫其律师过去做了一个极其简单简短的询问,然后就判决了。

收到裁决书后,聂女士拿了裁决书给多个法官和律师看,都觉得看不懂,于是打电话给邓志伟法官询问打回再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邓法官只说是因为存疑,而又问到是哪些地方存疑,他没有回答,只说“我说了存疑那就是存疑,没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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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又重审,欠债却不用再还钱了

2023年5月,两案在长沙市中院进行了再审,却未出结果,而是直接一纸判决将案件打回了一审长沙县人民法院交由榔梨法庭庭长吴庆文重审。

2024年5月24日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汇捷公司仍然没有提交任何资金流向、借条等相关证据,只口头说钱借出去了;而聂女士在原有证据基础之上再次加强了证据,汇捷公司其中一位股东也是被告之一的张先生因实在看不过去,向法庭提供了汇捷公司帐本以及他亲笔写有在款回来后汇捷公司法人周永平不愿意分给聂女士的证言,在他提供的公司帐本里,里面清楚的记载了汇捷公司在没有理财资质的情况下做了60个总金额达5000多万的放贷项目,其中超过36%年息的项目就高达2070万;并且每一个项目汇捷公司均收取了巨额的佣金及中间赚取了利息差,其中也包含聂女士参与的这两笔约定2%利息的借款项目;上个月聂女士申请调查令合法调取了汇捷公司所有相关人员的流水,跟其公司的帐本明细全能一一对应上。

在如此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吴庆文法官仍告知聂女士律师,高院内部意见书里面已指明再审审判思路,她将根据这个思路走,会进行改判,如果汇捷公司坐实中间收取了佣金,属于有偿,那到时就判汇捷公司赔偿聂女士小比例的本金金额就可以了,说聂女士作为借款人,借款有风险,自己必须要承担最大的责任。

“汇捷公司把我要借的钱私自用掉了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我被骗了借钱出去倒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这是什么道理?”2024年6月15日,聂女士带着全套案卷材料去到了负责湖南地区的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几个法官会审认真看完她的材料后,清晰的告知她,这两个案件一二审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么简单的案件都能一遍遍发回再审、重审,湖南省高院法官就是在浪费法律资源。

聂女士认为,这两个案件邓法官先是歪曲事实编造理由打回再审,再审内部指导意见里面又明确写了判决思路,这个思路的目的就是要改判,这不就是明显的“包再审改判”吗?她原来也听司法界人士说过湖南省高院有些法官就存在明码标价的『包再审』和『包再审改判』的情况,但没有想到自己能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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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骗局?还是骗局?

“编造一个理由吸收民间资产,然后自己拿来去放高利贷,以及开发各类暴利的属于灰色地带的赌博游戏(其公司负责人当时同时进行的项目),这明显都是诈骗了,我没有想到我们当地的法官们为了某些个人目的会这么为虎为伥“,聂女士始终没有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官司居然还能耗了六年之久,将来可能还要再打6到8年,来自农村的她本身所借予汇捷公司的款项便是自己多年来的积蓄与父母准备养老的的养老金,如今欠债没有要回,六年之久的官司又已花了上20万,年迈的父母眼看生病却无钱再去医院,一家人被此推入了泥潭。

目前,汇捷公司因此案已涉嫌“合同诈骗”,聂女士已报案,长沙市公安机关已受理,并且在此审查过程中,公安还认为其公司在没有理财资质的情况下,已放贷了5000多万,明显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守护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一个简单的借贷纠纷案件,而且金额不大,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法院其实只要查清楚借款事实、还款金额即可依法裁判,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笔者认为说欠债人不用承担责任,出借人倒要负责大部分责任的理由确实有失公正。

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更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而不应该成为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司法人员追求个人利益的工具。司法的公正一旦被破坏,法律的尊严便荡然无存,整个社会的秩序也将陷入混乱。

司法工作应该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以此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能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于此案,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