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舒阳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海洋公司矿主萧新帡在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抗法律执行,并且在开采重晶石矿期间偷改河道,超能超量开采,造成银洞岩山体塌陷林木毁坏,多年来无人能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海洋公司违反《联营协议》
据了解2003年12月17日,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公司)与平利县海洋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和萧新帡(曾用名肖平)签订了《联营协议》共同开发经营洛河镇神仙台和长梁矿区13平方公里的探矿权,其中:银洞岩及银洞岩西南方两处采矿权,双方各占股50%,由平利县海洋矿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证及相关手续共同出资共同所有。
东盛公司与海洋公司共同持有的重晶石矿
《联营协议》签订后,东盛公司按约定出资40万元用于办理采矿证等手续,并出资70万元修建矿山道路7.5公里,矿山道路双方共同拥有共同使用。
东盛公司法人金国斌说,因主体运输道路大修,矿山开采暂停工一年。2011年5月他外出回平利县后,发现萧新帡已经进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矿区私自单独开采,他即刻联系萧新帡,萧新帡支支吾吾很紧张,之后他多次给萧新帡打电话、发短信,萧新帡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从此萧新帡单独开采重晶矿至2021年7月,长达10年,无法制止。
2012年6月26日,东盛公司以联营合同纠纷为由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4月27日,平利县人民法院“(2012)平民初字第00267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联营协议》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2013年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安中民终字第00499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4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陕民二申字第00299号” 《民事裁定书》驳回平利县海洋矿产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1年9月27日,“(2021)陕执监12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
从2013年4月27日一审判决,到2021年12月23日结案,至今耗时11年。
海洋公司侵权加紧开采
2013年12月东盛公司以海洋公司侵权为由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平利县人民法院判决海洋公司停止侵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均维持原判。
2017年8月东盛公司向平利县人民法院申请海洋公司停止侵害。在三级人民法院判决海洋公司侵权后,海洋公司采用反诉方式拖延时间,并在这期间,海洋公司一直未停止侵害并对矿山加紧开采。
2021年10月在法院执行期间海洋公司加紧生产销售重晶石
东盛公司向新闻媒体反映,在这期间海洋公司实际开采矿石49万吨,重晶石矿市场交付价高峰时已达600元/吨以上,按均价380元/吨计算,49万吨x380元/吨=1.862亿元;除去开采综合成本40%,萧新帡获利:1.1172亿元。
海洋公司私改河道破坏林木
2014年海洋公司在经营其矿粉厂期间为了占用4000多平方米的河道用于选矿堆矿。私自炸通山体100米左右,未经审批私自改变了河道。
2024年8月20日新闻媒体在洛河镇清水河拍到的萧新帡炸山口私改河道入口处
萧新帡占用河道存放矿石现状(拍摄于2024年8月20日)
2023年7月雨季来临,海洋公司在开挖矿山过程中,未按设计超能开采,造成山顶冒顶塌陷600多平方米,同时造成林木损坏。
海洋公司私自改河道的行为导致新流域原生态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且对当地地质环境造成了隐患;超能开采矿山严重破坏了山林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山体塌陷。
2023年7月海洋公司在银洞岩采矿区毁坏的山顶现状
对海洋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当地村民曾多次举报至平利县水务局、平利县应急管理局、平利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平利县林业局均未查处。
东盛公司财产遭持续侵害
东盛公司向媒体投诉说,海洋公司在法院执行文书下达后,还强行拉运矿石近2万吨,东盛公司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后,不了了之。2024年6月7日,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将东盛公司停放在矿山道路中的维权司法自救的长城牌车辆(车牌号:陕G235B5),用挖掘机非正常手段,蓄意破坏,铲到路边十余米开外,导致车身掉漆划伤,损失约2000元
2024年6月8日,又将该车辆用吊车吊至悬崖边再次进行恶意破坏,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损失约25000元。
2024年8月14日,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又将东盛公司车辆(陕 G753A9),用铲车从隧道中铲至180米开外,从而导致车辆报废,损失约10万元。
金国斌说:“海洋公司萧新帡三次故意破坏我公司财产,累计损失高达12.7万元,该公司法人肆意妄为,藐视法律,视法院生效判决为儿戏,长期以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变本加厉,屡次恶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不知谁给海洋公司萧新帡的底气?”
东盛公司及金国斌实名举报(1)
东盛公司及金国斌实名举报(2)
2024年8月15日平利县公安局洛河派出所对萧新帡损坏东盛公司财物给予立案
另外,东盛公司还反映:一、从2011年5月开始到2021年3月,海洋公司萧新帡在这个矿区开采重晶石49万吨,生产量最大的时间段是2017年至2019年之间;二、该公司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达到20%,近10万吨矿石卖给矿粉厂等其他客户;三、实际控股受益人萧新帡先后注册了四家公司采用其子女家人账户走账,企业所得税虚报亏损至少偷税达千万元;四、萧新帡在任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2013年开始欺上瞒下、谎报退耕还林数据,找人顶替上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款80余万元占为己有,镇财政所有档案记载可追溯查证。
平利县海洋公司及萧新帡的问题希望安康市、平利县相关部门和领导给予重视并依法查处。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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