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星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执法人员,聚焦“问题易出频出”的生鲜肉食品和预制动物产品领域,对县域内商超,农贸市场,个体商户进行了“走访式”宣传。
此次走访,重点围绕商户在肉产品及预制动物产品销售中,供销渠道是否清晰,进货凭证是否完整,检验检疫是否合格,商铺及销售人员资质是否齐全及计量器具、照明设备是否符合规范开展。执法人员在走访中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从问题中延伸出食品安全切实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三个层面向商户宣传讲解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一是从业者资质。作为经营者,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还需为销售人员办理《健康证》。二是食品本身。严禁采购、加工病死动物制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检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及预制动物产品。三是储存场所、使用的工具符合规范。冷鲜、生熟等按照要求储存、切割并销售;不能使用美颜神器“生鲜灯”,需更换为符合要求的白炽灯;计量器具应进行备案并接受周期检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走访式”宣传中,执法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融入其中,要求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合法合规经营入心入脑,完善食品溯源体系,做到产品产出全过程可追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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