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始大规模全链条打击发虚假正面稿的发稿公司!

首次大规模打击组织策划“正面热搜”的公司,追刑责 !

首次全链条打击SEO公司,追刑责

这周的两条法治新闻,对市场品牌公关领域未来或有极大影响,值得在企业做市场营销、品牌公关的朋友重视,也值得公关公司、营销公司以及自媒体的高度重视。

今天下午,人民网上海频道等媒体发文——

上海警方通报: 经缜密侦查,全链条捣毁一家SEO公司,并将全链条11名人员全部抓获。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发现,张某开设的上海某文化有限公司,通过发布虚假正面帖文来沉降负面帖文、美化搜索下拉词等方式违规优化某连锁品牌房屋中介公司负面评论,随即在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警方认定:该公司在未获取《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与某生物技术公司、某房屋中介公司、某游轮服务公司等十余个品牌运营方签署品牌网络优化服务协议,并根据品牌方要求,在未实际体验过或接触过相关产品的情况下,组织写手撰写虚假正面文字稿150余篇,交由吴某经营的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小红书、百度、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上批量发布,意图稀释负面舆情、下沉负面帖文,虚增指定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美誉度。

5月7日,专案组分别在上海、河北、浙江、安徽等地集中收网,全链条捣毁由运营公司、写稿人、发稿人组成的团伙11人,查获合同11份,以非法经营罪将对11人采取强制措施。

张某的这家公司,对外主要招揽“品牌优化”业务,公司下设运营组、对接组和技术组,对接组负责写稿发稿,技术组负责技术。明眼人一看,这不就是一家SEO公司嘛!

在几乎所有的企业PR眼里,找个SEO公司处置舆情,简直是“天经地义”,这怎么能算犯罪。

但在警察的眼里,没有SEO服务一说。在他们眼中,“该公司对外声称其业务为企业品牌形象优化,实则提供发布虚假帖文服务”。

看到没有,核心词在于:发布虚假帖文。做SEO,需要先弄出来一大批正面稿,发了之后,再用技术手段”把负面的“顶下来”。

也就是说,大量发正面稿,如果被认为内容虚假,如今也是警方的打击对象了!因为警方认为,这是“网络水军”行为!

警方认为:“网络水军”犯罪团伙组织网络写手,在没有实际购买、体验、使用等行为的情况下,凭空捏造、撰写发布虚假文案,其内容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意图掩盖指定产品负面信息,虚增指定产品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进而错误引导广大消费者,属于传播网络不实信息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些事情如果合并到一起看,事态严重程度大增。

8月21日也就是前天,新华社发文——

河南新乡警方摧毁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额5000万。

这个“团伙”,主要做正面热搜生意,5万块钱一次,全链条人员均被抓获。

源起是:河南新乡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微博账号频繁发布推广广告,宣扬其团队可以帮助客户大幅提高账号内容的浏览量,提升账号热度,甚至可以根据客户要求上微博热搜榜单。

“我们以客户身份与平台客服聊天,发现里边问题很大。”

发 现情况后,新乡市公安局汇聚网安等力量,迅速成立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专案组。

警方摸清了“作案手法”:某企业需要项目推广,这些网络公司会为品牌方提供热搜推广的规划方案,以广告合同的形式签约,签约后将任务打包给下游公司,下游公司再组织“网络刷手”通过批量点评赞将内容推上热搜。

经查,该“团伙”在微博上刷转评赞8亿次,涵盖社会热点、明星、广告推广及账号运营等多个领域。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获276名犯罪嫌疑人。

在几乎所有的PR看来,找个发稿公司或委托公关公司发正面稿,不但合法,而且“天经地义”。打个正面热搜,也不是啥事儿。

至于内容,差不多就得。正面的嘛!尤其是发在微博、小红书、抖音这些地方的,反正是自媒体号发,什么真的假的啊无所谓的事。

如今,世道变了。

为什么算违法犯罪?

按照警方现在的逻辑:“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之一 就是前述行为 ,为网络信息提供虚假流量与好评服务,甭管是发网站还是发平台自媒体号,都算是“发帖”,无论发正面还是发负面,只要是假的一律处理。

这里有个问题:如何认定正面稿的内容虚假?如果一篇篇去认定,太费劲了。以“转型Media人”对司法实践的理解,警方应该是把受托发布所谓“消费体验”类文案的账号内容,直接认定为虚假内容了。这么定也确实没问题,你都没买也没用,你就说这个产品真好用啊,这不是虚假内容是什么!

也正如前文所述——

警方认为:“网络水军”犯罪团伙组织网络写手,在没有实际购买、体验、使用等行为的情况下,凭空捏造、撰写发布虚假文案,其内容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意图掩盖指定产品负面信息,虚增指定产品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进而错误引导广大消费者,属于传播网络不实信息的行为。

如果这种大规模的警方行动多几次,整个中国的企业传播方式都会受影响。

除了打热搜、做SEO,包括XXX平台种草之类的常规市场营销、公关传播操作,也或将不复存在(不是消费者,接文案直接就发,显然属于虚假内容范畴)。

从目前的态势看,打击很可能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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