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
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厂区纬六西路以北地块
环评机构:
广东和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拟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厂区纬六西路以北地块建设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承担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陆丰核电)5、6号机组常规岛及BOP安装工程所需的预制碳钢/不锈钢管道、支吊架、镀锌风管、法兰、阀门、保温外壳等材料的机加工、酸洗钝化、表面喷砂、油漆和液体渗透处理工作。经处理后的材料运至陆丰核电站现场安装。本项目为核电配套项目,不对外开放生产加工,将在完成核电配套设施的生产后停止运营,不属于营利性的工业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230m2,总投资1300万元,年处理不锈钢/碳钢管道2400件、支吊架900件、镀锌风管2000件、法兰4000件、阀门100件、保温外壳6000件。新建项目包括通风保温车间、电仪车间、阀门车间、不锈钢预制车间、喷砂喷漆车间(涂料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管道预制车间、焊培中心、焊材一级库、A级库、B级库、临时就餐点、办公楼、班组间、探伤间、露天堆场、门卫等,其中探伤车间为放射性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包括放射性评价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对酸洗钝化、液体渗透后的工件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液。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酸洗钝化、液体渗透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废气。项目喷砂粉尘废气经喷砂房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液体渗透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有机废气、漆雾废气和液体渗透有机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抽风收集,采用“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方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喷砂房收集粉尘、废钢丝刷、废砂纸、边角料、废滤料、切割、研磨工序金属粉尘、废除盐水桶等一般固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棉布、抹布、废涂料罐、喷漆房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酸洗钝化膏罐、废液体渗透罐、清洗废液、废毛刷、废手套、废pH试纸、废过滤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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