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女干部因出轨被免职上热搜的事情。我们先看一波报道叙事:报道一、湖南长沙一女干部李某萍被曝出与一男子的不雅聊天记录,之后该女干部被免职。报道二、今年2月1日,雨花区委宣传部账号发布通报称,网传雨花区公职人员李某某相关问题,雨花区委高度重视,已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报道三、涉事男方告诉记者,他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报道四、男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对其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络上有言论称其为“渣男”“没正当职业”“吸毒人员”,还有言论称此事为男方“敲诈勒索”。男方向记者表示,“5月份的时候我报过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还没造成严重后果。”报道五 、8月23日,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女方,但未能打通电话。记者向雨花区纪检部门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称无可奉告。此后,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
就报道一来讲,如果没有后续报道支撑,是不太严谨的。因为仅凭“不雅聊天记录”是无法认定女干部生活作风有问题。只有“不雅聊天记录”基于出轨这个婚外情背景才可以认定为生活作风有问题,否则任何形式的传播都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益。
至于报道二而言,其实属于倒推坐实女干部有生活作风问题。因为区纪委监委立案可不是吃瓜群众的逻辑,肯定是有证据才敢立案。可即便这样,媒体在叙事处理上依旧颗粒度很粗,云里雾里不挑明真相。
直到从报道三开始,才说男方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这个话怎么读来都有些怪怪的。原来是亲戚关系,说明现在不是亲戚关系了,所以这个外甥应该是非血缘关系的外甥。可媒体在报道后续,才挤牙膏一样挑明“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
到这里其实已经说明问题,男方跟女方并没有出格,也就是说属于正常的男女交往行为。但是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就说明性质变了,而且直接指向出轨。到这里,各位可能才明白,被媒体强化的乱伦,其实只是乱来。跟舅舅无关,跟舅妈无关,当然也跟外甥无关。
而报道四就更魔幻了,就因为女干部被调查了,男方竟然被网暴。总之闹了半天,女干部的信息很少,男方的信息反而被编排成各种版本,着实有些滑稽可笑。可这不就是典型的媒体骚操作吗?反正报道不断更新,就是看不到重点和真相。
至于报道五,算是事情的终结。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无可奉告。反正前前后后、洋洋洒洒,该收割的流量都收割了,就是看不到关键内容。当然吃瓜群众可能也并不在乎。于是媒体编排,群众围观,要的就是呼应有序。至于什么是乱伦,什么是乱来,没有人在乎。
可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要说一说乱伦是啥(仅谈两性关系中的情况)。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谈及两性伦理,都其实是比较一致的,就是关系不能乱,血缘不能乱。一方面,这不利于集体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再就是会让个体在关系图谱里找不到确切坐标。总之乱伦不是个好事情,就是再讲究个体自由,在这个问题上,主流社会的认知都是一致的。
由此去审视女干部和前外甥的关系,只想说,跟乱伦没什么关系。因为从女干部和前夫离婚起,她与前外甥的亲戚关系就被释放了,瞬间回到自由的两性关系。至于女干部再婚还跟前外甥不清不楚,这点就属于典型的乱来了。
之所以区分这两种情况,是想说媒体在报道时要基于事实去叙事,而不是刻意引导舆论往爆炸议题上靠。要知道,直到现在,人们在容忍出轨和乱伦上,乱伦始终是绝对不能被原谅的,转化到舆论上就是,凡是牵涉乱伦议题,基本上都是爆炸性的。
对于这个基本逻辑,媒体应该是深知的。可结果还是硬把女干部和前夫外甥往乱伦上搞。当然吃瓜群众也不都是傻缺,有很大一部分人的阅读理解还是过关的。以至于媒体最终被骂就是可预料的事情。
因此,回看“长沙女干部不雅聊天记录事件”,压根儿就跟反腐没什么关系。最大的关系就是,女性+干部+乱伦会形成强大的流量涡流。即便这些涡流不是逻辑严密的,但是在没有人在乎的现实面前,提供某种“情绪价值”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各位,到底兴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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