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进入中叶后,日益沉重的宗室负担让朝廷和皇帝开始各种改革。如弘治朝的宗禄“本折各半”和限制人丁滋生的滕妾制度;正德朝宣布宗室爵位(亲王除外)只能“父死子继”;嘉靖朝归纳出限制更多的《宗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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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滕妾制度”是指朝廷管控(纳妾需申请报备)各级男性宗亲的妾室并限定数量,非合规妾室所生子女朝廷不赐名赐爵。但实际执行中,朝廷很难核实某人是否为合规妾室所生。

这些改革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治标不治本。是明廷拿不出更有效的改革方案,还是太祖之训不可违呢?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看看明朝宗室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

明朝男性宗亲,皇帝之子除储君封亲王、亲王之子除“王世子”封郡王、郡王之子除“王长子”封镇国将军,此后每隔一代依次封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奉国中尉的后代不再降等并且爵位世袭罔替。

女性宗亲,皇帝之女封公主、亲王之女封郡主、郡王之女封县主、郡王孙女封郡君、郡王曾孙女曰县君、郡王玄孙女曰乡君,郡王玄孙女以下不在封爵(女性宗亲的后人也不被列入宗室并授爵)。

这种“生而有爵”的制度导致明朝宗室实有爵位数量随着人丁的滋生而增长,其对应的宗禄也同步增长。随着宗室人口基数逐渐变大,宗禄总量也不可遏制的增长,进而成为明廷财政的沉重负担。

所以明朝宗室的症结不在于宗室人丁的滋生,而是无法抑制宗室爵位的膨胀。嘉靖四十一年,礼部郎中戚元佐针对此弊端上《议处宗藩事宜疏》,提出了以“限封爵”为核心的宗室改革方案。

戚元佐觉得朝廷与其费时费力得通过“滕妾制度”限制宗藩人丁滋生,不如直接限定宗亲各代子嗣的封爵数量。

亲王嫡长子例袭亲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四,共五位焉。郡王嫡长子例袭郡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二,共三位焉。镇辅奉国将军有嫡子,许封其二,无嫡子,只许以庶子一人请封。镇辅奉国中尉,不论嫡庶,许封一子……
亲王之女,止封其三。郡王之女,止封其二。将军、中尉之女各封其一……

对于《皇明祖训》中规定的“(郡王)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戚元佐也认为不妥。他的理由是太庙都至多只放九代神主(超出后就要“亲尽则祧”),所以对于六世之后的“亲竭”宗亲,朝廷没有必要继续封其爵位,“今后奉国中尉受封再传而下不必赐封...传至五世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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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要严格绝嗣除封,不再加恩各宗藩搞什么兄终弟及、以侄继伯等等。

此方案下无法获取爵位的宗亲,戚元佐建议朝廷给予一次性补贴后还他们“自由”。

补贴的标准为亲王之子六百两、郡王之子四百两、将军和中尉之子二百两。亲王之女二百两、郡王之女一百两、将军之女八十两、中尉之女五十两(以嫁妆的形式发放)。同时允许这些无爵宗亲离开宗藩封地并自谋生路,“有不封者,士农工商,各从其便。一切出城越关之例,尽弛其禁”。

对于自己的“限封爵”方案是否可行,戚元佐本人是信心十足。

首先,朝堂阻力小。至嘉靖朝后期,朝廷和地方均被沉重的宗禄压得有些喘不过气,可以说改革并降低宗禄负担是朝堂上下的刚需。而近两百年来明廷对宗藩的削夺和管制,又让宗室难以在朝堂获取“代言人”更别提形成影响力了。

其次,宗藩内部支持改革的人也多。受限于财政支付能力,不少地方拖欠低级宗亲宗禄的现象非常严重。如至嘉靖四十年,山西一省就拖欠(累计)宗禄一百四十七万石。而朝廷又不允许宗室自谋职业养家,很多拿不足宗禄的低级宗亲生活非常困顿。

注:明朝宗禄发放方式分为两种,亲王和郡王大体为皇帝赐予庄田,通过收租的方式获取。郡王之下则和地方官员一起,由地方布政使司负责发放(类似官员俸禄)。

因为穷,不少宗亲年过四十而无法婚嫁。因为拿不出财物贿赂王府,一些宗亲甚至到死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明朝宗室统一由王府向朝廷“请名”)。为了养家糊口,很多宗亲不得不隐藏身份打黑工,甚至干起了强盗买卖“白昼抢夺于郊衢”,哪里还有天家颜面。

且闻今之贫宗,慵工隶卒,无所不为。匿名执役,甘心捶楚。若显拔缙绅之列,而均受举劾之公。分授四民之业,而平以市官之法。此大公至正之道,何辱之有?

所以不要说不能获取爵位,即便是能获取爵位,很多宗亲也更愿意放弃低级爵位,让朝廷放开禁限,让他们自谋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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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戚元佐不仅认为“祖制”可违,而且他还有实例实证。

首先,朱元璋自己在制定宗藩制度之后,在执行过程中就修改变更过,即“高皇帝令出自己,而前后之言已不符矣”。如亲王禄米,代、辽等藩就远不如秦、晋的一万石,一直按五百石发放。

其次,高喊建文不尊祖制的朱棣,登基后一样没有完全依从祖训。如在恢复不少亲王爵位、禄米的同时,对唐、韩、肃等藩“不合规”明显偏少的宗禄却视而不见,“文皇去国初未远,而祖训之文亦不尽守矣”。

另外,太祖在《皇命祖训》里明文写有各藩“务要三护卫均拨”,但后世皇帝们有谁补齐了各藩的武备缺额?祖训要求朝廷积极录用宗藩有才者,“凡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闻朝廷考验,换授官职,其升转如常选法”,但洪武之后朝廷又录用过谁?

所以《皇明祖训》里的“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不过是句人人皆知的“空话”,更不应该成为宗室改革的障碍。

最后,为了给朝廷和皇帝台阶下,戚元佐不仅将“违祖制”的行为解释为“高帝祖训,列圣已难悉遵而行之矣”,还自愿效仿洪武朝旧事,成为这次改革的“殉难者”。

又闻高皇帝时,平遥训导叶伯臣应诏陈言,首请裁抑诸王。而上辄大怒,被逮死狱。其后不数年而亲王之禄,亦遂大减,是高皇诛其身而用其言。伯臣之身虽戮,而有功于国则大矣......即使用臣之言而诛臣之身,臣无所悔。

但是戚元佐忽略了一个问题,明朝宗室为什么会成为朝廷的“问题”?

自建文登基后,明廷和皇帝们就开始了持续性地削藩。到正统朝各宗藩既无军权又无朝廷或地方的财税权、行政司法权等,再加上地域割裂(宗亲不得离开藩地、各宗藩不能互通)、财政上的支配(主要是宗禄),各宗藩对于朝廷、皇帝的威胁甚至不如一些地方大族(如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土司家族)。

按理说这样的“无能”阶层给朝廷带来财政威胁时,朝廷或皇帝是可以轻松剪除的,而不是历几朝反而越折腾问题越大。其实根源还在于朱元璋的祖训,尽可能地“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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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构建的明朝,不仅平民是老朱家的奴仆,过去和皇家“共天下”的士绅官僚阶层也一样是被盘剥的对象。但皇帝不是万能的,他也需要支持和协助。为了压制士绅官僚,朱元璋和他的子孙不仅抬高身边的宦官,还需要仰仗自己的家族势力。

因此明朝皇帝们对宗亲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怕他们篡位夺权、拖累财政,因此百般削夺圈限。一方面又怕自己少了一个“靠山强援”,又不愿意打散或驱散而各种纵容包庇,以加强他们对朝廷、地方府衙的压制。

例如万历朝楚藩“劫杠案”中,三千多楚藩宗亲组团冲入武昌抚院,劫走被拘捕的楚藩宗亲并当堂打死湖广巡抚赵可怀。事后湖广抚署众官员,不仅不敢组织人员镇压抓捕,反而纷纷逃亡躲藏 ……

某种程度上明朝皇帝们在嫌弃宗亲费钱的同时,也希望宗藩成为朝廷、地方府衙的“问题”。所以当戚元佐拿出一个可以大幅度削弱宗藩势力的方案时,朝廷里的“明白人”和皇帝会是个什么态度呢?

礼部尚书高仪复奏“元佐所奏凿凿可行”并请皇帝定夺,嘉靖则命礼部将戚元佐奏疏下传各王府“虚心评议”,汇总宗藩意见后再详加商讨。礼部褒赞皇帝圣明后,此议就不了了之了。

编者附:相关文献引用自《皇明经世文编·三百八十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