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针对刑事诉讼被告人聂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柳河县圣水镇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
考虑到被告人患有脑血栓疾病,行动不便,为了在确保审判过程公正性的同时兼顾被告人的健康状况,进一步了解其在居住地的表现等情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法官驱车100多公里,将开庭地点搬至当事人家门口。普通的农舍中,国徽高悬,一条横幅,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拼凑成了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
庭审阶段,承办法官向被告人聂某及旁听群众释明农用地作为我国的重要自然资源,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被毁坏,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了生态的严重破坏,还侵害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承办法官的教诲,被告人聂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旁听群众也间接地聆听一堂法治课,深刻认识到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如果不及时停手,最终会触碰法律的红线,构成犯罪。
下一步,通铁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延伸诉讼服务半径,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力求将情、理、法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绘就能动履职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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