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开发商像商量好了一样,停车费越来越高。尤其是那些刚刚交付的新小区,定价之浮夸令业主苦不堪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些小区为了售卖车位,不提供月租,用高价临停费用逼业主购买车位;有些小区甚至连临停都不提供,不买车位就不让停车。
如今,天价停车费问题已经成为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不少小区的业主因此与物业开发商矛盾重重。
前段时间,【风云武汉】分享了中国铁建御湖小区的停车位以及停车费问题:小区车位费11-13万,停车月租596元/月,临时停车3元/小时,每天30元封顶。御湖业主们叫苦连连,直言买不起也停不起。
【风云武汉】发文的目的是希望能引起开发商的重视,倾听业主的呼声。
没想到文章发布之后立刻收到了开发商的投诉。
开发商投诉的理由是:文中条款质疑“御湖地产房无法提供车库权属证明,无法证明其车库收费的合法资质”。对我方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讲真,我料到他们会投诉,但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如此理直气壮。仿佛有了那条“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们在全篇文章中找到了那么一句“御湖地产房无法提供车库权属证明,无法证明其车库收费的合法资质”,仿佛抓住了“风云武汉”的把柄一样。
首先,这句话是业主提出的质疑,而非笔者的质疑,当然我本人认为业主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质疑。
其次,业主提出这样的质疑,根本不是说“不想交停车费”,而是认为停车费标准过高,希望能降低收费。
第三,当前确实有“谁投资、谁受益”这条原则,笔者也不否认建设单位有租赁的权利,但并没有哪条规定说你们可以随意定价。
文章全文的主旨是“质疑停车费过高”,结果他们背离全文背景,单独拎出来一句大谈特谈“产权归属问题”,这不是偷换概念吗?
御湖小区只是众多因停车费问题导致纠纷的小区之一,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开发商那种理直气壮的态度,着实让我哭笑不得!
我将被投诉的消息分享给业主,业主说:“他们接受不了舆论监督。”
敢情这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来源:http://www.pzmj.com.cn
(http://www.snow-zone.cn)
就在刚刚,业主告诉“风云武汉”:开发商说这周五给最新方案,到时第一时间通知我。
“风云武汉”肯定不会说开发商应该收多少钱才合理,但我坚决认为业主有质疑的权力。
通过此次被投诉事件,我大概了解到了开发商内心的真实想法:因为有了“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维护”这条原则,他们就认为自己制定的收费标准理所当然。
我相信有这种想法的开发商绝对不在少数!我还是那句话:业主质疑的从来都不是“该不该收费”的问题,而是“收费多少”的问题。
凡事都要有个度,要适度而不能过度。
过度了那就叫“割韭菜”,如果打着政策的擦边球理直气壮地“割韭菜”就更加让人所不齿了!
关于停车费问题,我肯定还会继续关注。各位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图文新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