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山大叔 ■素材:葛清明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在80年代,那是一个被温柔岁月轻抚的时代,那个年代,纯真爱情如同那个时代特有的清新空气,弥漫在每一寸土地上。这个时期的爱情背景,充满了质朴、纯粹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往往会引起我们的无限怀想。
是啊,在那个没有智能手机、即时通讯软件的年代,书信成为了恋人之间传递情感的主要方式。一封封手写的信笺,字里行间透露着细腻的情感与深深的思念,跨越千山万水,只为送达对方手中。等待回信的日子,既漫长又充满期待,每一次邮差的出现都能带来心跳加速的惊喜。
那时的爱情,往往建立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之上。大家谈论的是诗歌、文学、电影,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规划,这些话题让他们的关系更加深厚而纯粹。但是,在那个年代,社会风气相对保守,家庭和社会的认可对于恋人来说至关重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已不再是主流,但父母的话,还是决定着子女的婚姻和未来。
所以,在这样一个重视家庭观念的年代,能够得到家人和朋友的祝福,无疑为爱情增添了更多的温馨与稳固。而一旦父母不同意,就很容易出现父母“棒打鸳鸯”的悲哀。有很多即使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爱情,也可能遭遇不得不和恋人分道扬镳的痛苦。可以说,那时候的爱情,是神圣的,是纯洁的,也是带着些许遗憾的。
▶下面,我就来讲一对80年代的恋人青梅竹马,然后深爱,最后分手,却又再次相遇的故事吧。
各位朋友,我叫葛清明,1968年生人,是江城县大壶乡葛家村人。在六十七年代,我们葛家村是属于贫困村,因为我们葛家村靠近山林,除了靠挖掘山林里的一些葛根谋生之外,就没有其它什么收入了。那星星点点的小山田,每家每户就那么一点点,而山林里的土地也非常贫瘠,就连番薯都长不大。所以,世世代代的葛家村人守住贫瘠的山地,过着平淡而甘苦的生活。
我们葛家村,有一所小学,就叫葛家村小学。我读小学的时候,我都要经过一座独木桥。那独木桥走得时候要非常小心,因为上面有点湿滑。有不少山民经过这座独木桥的时候,掉入溪流里,甚至还会骨折。但是,在那个年代,我们山村就是这样过日子的,根本没有什么钱修石桥,更不要说修水泥桥了。不过,走这座独木桥,我可是很有经验的。
首先要懂得保持身体的平衡。由于独木桥湿滑,保持身体平衡是首要任务。
其次,在走独木桥时,不仅要依靠体力,更要运用脑力。根据不同的路况,判断和采取不同的步法去不断调整,尽量做到每一步都是使全脚掌触地的面积最大化。
第三最为重要,那就是要避免慌。慌张容易导致身体失衡,增加摔倒的风险。应该从容应对,一步一步稳定前进。
当然,每次走独木桥,我都会穿上我奶奶给我特制的一双防滑草鞋,这才是关键所在。
因为我懂得走这条湿滑的独木桥,所以,一些上学的小朋友经过这座独木桥的时候,大人们都委托我帮忙照顾一下。其中,有我的一个女同学,她的名字叫马巧珍。
马桥珍的家离我家的不远,大约有一百多米,据说她父母在五十年代从河南搬迁过来的,所以在村里算是外姓,也没有什么人脉资源之类的。我看她可怜,就经常牵她过桥,时间久了,我就成为了马桥珍的依赖。每次上学,她都会来我家门口等我,然后和我一起过桥去上学。
马巧珍跟在我后面,蹦蹦跳跳地唱着她妈妈教给她的一首歌《妈妈的吻》: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过去的时光难忘怀,难忘怀,妈妈曾给我多少吻,多少吻。
吻干我脸上的泪花,温暖我那幼小的心,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
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
女儿有个小小心愿,小小心愿,再还妈妈一个吻,一个吻。
吻干她那思念的泪珠,安抚她那孤独的心,女儿的吻纯洁的吻,愿妈妈得欢欣。
女儿有个小小心愿,小小心愿,再还妈妈一个吻,一个吻。
吻干她那思念的泪珠,安抚她那孤独的心,女儿的吻纯洁的吻,愿妈妈得欢欣……”
这首歌在七十年代非常流行,而马巧珍的妈妈在广州的纺织厂打工,逢年过节才回家,这首歌,就是马巧珍的妈妈教给她的。
在70年代,广州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70年代末,广州第二纺织厂的女工人们,都是当时广州工业发展的重要见证,这些工厂和企业的存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70年代有大量人员前往广州寻找工作机会,广州的工业发展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人员,他们在广州的各个工厂和企业中工作,为广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而马桥珍的父母恰好也是这批打工者之一。
每次回来,马桥珍的妈妈都会到我们家坐一坐,而且还经常给我们讲讲广州的新鲜事物。同时,她还会哼唱一些最新的流行歌曲。《妈妈的吻》更是马巧珍母女情感的真实体现,所以,马巧珍非常喜欢哼唱这首歌。
久而久之,我也喜欢上了这首歌曲。
不过,我家穷,歌曲和食物,我则更喜欢后者。我喜欢和马巧珍一起去上学,更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马巧珍的书包里,永远都有好吃的。今天不是一个烤熟的番薯,而是一个蒸过的玉米棒。这些食物虽然都是极其简单普通的,但是,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这些食物,却是可以极大可以满足我们味蕾的美食啊。
每次上学,马巧珍都会塞给我一半的番薯或者玉米棒,她说她家有很多番薯和玉米,管够。就这样,我成为了马巧珍家美食的分享者,也成为了马巧珍上学路上的护花使者。虽然,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这半块的烤红薯和半根的玉米棒。
在7080年代,小学是人们接受最初阶段正规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每个村都有小学,甚至有些村还有中学。农村学校的设施虽然简陋,但基本满足了孩子们的上学需求。例如,有些学校使用祠堂、庙庵、仓库、猪舍等作为教室。
那时候,小学生活充满了童趣和纯真的友谊。孩子们背着简朴的书包,走进校门,迎接新的一天。课堂上,老师用粉笔在黑板上认真书写,孩子们聚精会神地听讲。课间时分,孩子们在操场上尽情嬉戏,欢声笑语回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我们是很喜欢去上学的,毕竟,在学校,我们不但可以学到知识,而且还能学到类似“红星闪闪放光芒”之类的革命歌曲。
不过,我们的家离学校有几里远,而且都是山路,虽然中午回家吃饭是不可能的。所以,每天上学,我们都会带饭盒和咸菜来上学。学校每天提供免费的蒸饭服务,而菜呢,自然是要我们自己准备的。山区其它没有,但是腌菜却五花八门。比如腌黄瓜咸萝卜糟老姜和翠花酸菜等,应有尽有。因为我家穷,我带的往往都是一些咸萝卜。
在那个年代,有饭吃都已经是了不起的事情了。只是,我家生活水平实在有限,其他同学带来的咸菜中,有时候还会夹带着一些瘦肉,或者魔芋豆腐之类的东西。而我呢,却往往只有一小块硬邦邦的咸萝卜干。
我也是一个喜欢面子的人,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拿着饭盒,去学校最角落的那棵苦楝子树下吃饭。而马巧珍看到了,也会跑过来陪我一起吃饭。她总是喜欢把那个装有咸菜的瓶子打开,夹出里面的肉或者魔芋,放到我的饭盒里。见我食量大,她还会把里面的饭扒拉一半过来给我吃。
就这样,我和马巧珍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一直到了小学五年级。在那个年代,小学只有五年级,到了五年级,那就是毕业班了。作为乡村少年,这样的年龄,是可以帮助家人做事,甚至可以走进社会的年龄了。我呢,每天回家都要帮忙割猪草,有一次,我去割猪草,不小心崴了脚。这样一来,上学的时候,我就需要有人帮忙扶持一下了。
以前是我帮马巧珍过桥,现在呢,则是马巧珍扶我过桥了。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每天一瘸一拐地去上学,晚上回来还要自己做饭,实在是有些困难。因为我父母那段时间也到城里打工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家。不过,晚上回来,马巧珍就会来到我的家里,帮忙给我做饭做菜。马巧珍做菜技术不错,她最喜欢做的一道菜,叫“苦瓜酿蛋”,具体的做法是这样的:
将苦瓜洗净后,对半切开,用勺子挖去内部的籽和白色膜,这是苦瓜苦味的主要来源。然后将搅拌好的鸡蛋液小心地倒入那两半苦瓜段中,尽量让每一段苦瓜都均匀地填充上鸡蛋液。可以使用小勺或筷子辅助填充。接着,再把那两段苦瓜放到锅里蒸。蒸好了,端到饭桌上来。就这样,这样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苦瓜酿蛋”就完成了,既保留了苦瓜的营养价值,又巧妙地去除了大部分苦味,是夏日里一道清新爽口的佳肴。
马巧珍还喜欢在蒸好的苦瓜蛋液上整齐地放上五截青绿的葱花,我呢,则喜欢在苦瓜蛋液上放上五颗红彤彤的苦瓜籽。就这样,我们各拿一半的苦瓜,大口大口吞咽着,那种美好的滋味,我至今还意犹未尽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我们就小学毕业了。上了初中,我们被分到不同的班级,而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学校,所以,我们之间接触的机会就慢慢少了,不过,周末回家的时候,我们还是会一起走回去了。
从儿童时代步入少年时代,我们之间慢慢有了一种互相依恋的感情,初中毕业后,我们都没能升入更好的学校,就毕业在家做事了。
1988年,我和马巧珍都20岁了。这时候的马巧珍,已经出落成为了村里最美的一朵花。20出头的马巧珍,拥有一副丰腴而匀称的身材,宛如山间清泉滋养出的最饱满的果实,既不过分张扬,也不失其动人的韵味。
她的身形饱满而不臃肿,肌肤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透露出长期劳作与自然风光的双重滋养。她的双肩圆润,腰肢虽非纤细,却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女性的柔美与力量并存之美,行走间轻轻摇曳,自有一股难以言喻的风情。
她的脸庞,如同初绽的山花,明媚而不妖艳。大眼睛黑白分明,闪烁着智慧与善良的光芒,笑起来时弯成了月牙状,眼角轻轻上扬,仿佛能瞬间温暖人心。她鼻梁挺直,嘴唇丰润,笑起来时嘴角边总挂着一抹淡淡的、令人安心的笑意。
她的长发,常以最简单的挽起一条辫子,几缕碎发轻轻垂在额前,为她平添了几分不经意的妩媚。她偏爱穿着白色衣裳,那纯洁的白色,总能与她那丰腴而又不失灵动的身姿相得益彰,让人眼前一亮,心生欢喜。
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男人,对于巧珍这样丰腴性感的姑娘不动心,那是不正常的。多年的往来,我们早就暗生情愫,而青梅竹马的爱情,更是让我们有了此生一定要在一起的信念。
在一个天黑风高夜,我喝了一点酒,就把巧珍约了出来。那个晚上,巧珍的父母也在家,只是,我们之间的感情,巧珍的父母还是不知道的,他们以为,我和巧珍的感情,那也只是一种乡里乡亲之间的感情而已。
那天晚上,月光如细纱般轻轻洒落,给这个静谧的夜晚披上了一层温柔的银辉。我们并肩走在一条少有人迹的山路上,两旁是轻轻摇曳的狗尾巴草,仿佛连大自然都在为这一刻屏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与彼此间若有似无的紧张气息交织在一起,营造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浪漫氛围。
我轻轻地停下脚步,转过身,巧珍则微微抬头,脸颊上悄然爬上了两朵红云,眼眸中闪烁着既羞涩又勇敢的光芒。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固,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而遥远,只剩下我们两人,以及那即将发生的、生命中最为纯粹而美好的瞬间。
我缓缓靠近,我们的呼吸渐渐交织在一起,心跳声在彼此的耳边回响,如同最动听的乐章。终于,我的唇轻轻触碰到了巧珍的唇,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之静止。那是一个轻柔而温暖的吻,带着初见的羞涩与探索的好奇,如同春日里初绽的花朵,既纯洁又充满生机。
巧珍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份突如其来的甜蜜与幸福,所有的紧张与不安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的手轻轻环住了她的腰,将她更拉近了一些,让这份吻更加深入,更加真挚。在这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我们两颗年轻的心,就这样紧紧相连,共同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美好记忆。
“巧珍,我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清明,我也爱你,我们一定要好好的。”
就这样,我和巧珍真正相爱了。可就在我们想正式向巧珍父母说明我们相爱的真相时候,巧珍的父母却给我了当头一棒。
那天,我看到巧珍哭着跑到我的家,说她父母给她介绍了一个在乡政府上班的干部,她不愿意,说出和我相爱的事实,结果却被她父亲狠狠抽了一巴掌。
我听了,又是愤怒又是担心。我带着巧珍来到巧珍父母的家,向她的父母说出我和巧珍相爱的事情。不过,见到我的时候,巧珍的父亲却脸色铁青,母亲则是一脸忧虑与无奈。
“够了!我们不同意你们在一起!”巧珍的父亲马大全突然怒视着我,“你别痴心幻想了!”
“为什么?我们真心相爱!”我鼓起勇气,眼眶泛红,声音虽小却异常坚定。
“相爱?哼,爱情能当饭吃吗?你看看她家的条件,能给你什么未来?”马大全怒不可遏,语气中满是愤怒。
“爸,妈,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但幸福不是用金钱衡量的。”巧珍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愿松开。
突然,马大全好像失去了理智,他猛地扬起手,眼看就要落在巧珍的脸上。但是我却却迅速将巧珍护在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承受了那一击。
“爸!别这样!”巧珍躲在我的后面,声音里带着痛楚与哀求。
“葛清明,你不看看自己家庭的条件,连一间像样的房间都没有,还想娶我的女儿!你别做梦了!要想娶我的儿女,除非我们死了!”
马大全恶狠狠地把我推出了门外。
最后,在马巧珍父母的威逼利诱下,马巧珍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在乡政府上班的干部。
马巧珍出嫁的那天,无限落魄的我,倒了几碗米酒,喝得酩酊大醉。最后,我在家里的床上睡了三天三夜。
第四天一早,我就背起行囊,给父母留下一张纸条,去了广州。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从饭店洗碗工干起,慢慢地,我学到了厨艺,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厨师。在大饭店工作了几年,我终于赚到了一笔钱。
1998年,我回到了江城县。我在县城找到了一家店面,并开了一家名为“葛家饭店”。开店之初,为了节省费用,我只请了两个服务员帮忙,而我呢,则作为主厨,打理这饭店。
1998年,正是江城县欣欣向荣发展的时候,那时候,江城县准备改市,所以,大大小小的企业都开始入驻,而街头巷尾,有不少的高楼大厦正在建设,工地里,少不了来吃饭的民工。
我本来是想弄一家比较高级一点的饭店,不过,那时候,大家的消费水平还是有限,因为,高端的食材容易浪费。后来,我看到不少的民工从我的饭店门口走过,犹豫了一下,又离开了。我就想到自己在广州打工的时候,看到不少的民工都喜欢吃大锅饭,吃盒饭。于是,我就改变了自己创业的方式,开始为民工准备简单而又实惠的饭菜。
于是,我在饭店门口,架起 一口巨大的铁锅。锅内翻滚着的是香喷喷的炖肉,肉香四溢,引得周围等待的民工们不时地咽着口水。另一边,几个大蒸笼叠得高高的,里面蒸着白花花的米饭和各式蔬菜,有翠绿的青菜、金黄的南瓜,还有香气扑鼻的土豆块,色彩斑斓,营养均衡。
随着饭菜的准备工作进入尾声,我的两个帮手开始麻利地分装。他们戴着干净的厨师帽和手套,用特制的大铲子将热腾腾的炖肉、米饭和蔬菜一一盛入一个个不锈钢的大饭盒中,每一样都堆得满满当当,生怕工人们吃不饱。这些饭菜简单,但是实惠,民工们下班回家,都会有序地排起长队,接过沉甸甸的饭盒,直接坐在树荫下的木箱上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虽然环境简陋,但那份满足和幸福却溢于言表。他们边吃边聊,分享着工作的点滴,偶尔传来的笑声,为这炎炎夏日增添了几分凉爽和温馨。
这些饭菜虽然便宜,但是数量多,所以,我每天的收入都不错,除掉正常的开销,每天可以净赚五六百。要知道,在1998年,一天赚500元,有的几乎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所以,我收入不错,而我更想回馈给民工们。因此,每天的食材,都是非常新鲜的。
有一天,我正在店里忙活,突然,我看到店门口来了一个看起来非常落魄的女人。这个女人的身影,我似曾相识,只见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颜色已不复当初,边缘处还隐约可见缝补的痕迹,那是无数次寒风中修补的印记。下身搭配的是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裤腿因长期磨损而显得参差不齐,膝盖处更是磨出了两个显眼的破洞,却也未曾更换,似乎成了她风雨兼程的见证。
她的头发略显凌乱,几缕碎发随意地垂落在额前,遮掩了部分疲惫的双眼。那双眼睛,虽然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却仍透露出一种不屈与坚韧。脸颊上挂着几道浅浅的皱纹,那是时间在她脸上刻下的痕迹,也是生活风雨的印记。肤色因长期的风吹日晒而显得暗沉,嘴角偶尔露出一丝苦笑,那是对生活无奈而又不得不面对的态度。
她的双手布满了老茧和细小的伤痕,那是无数次劳作与挣扎的结果。指间还残留着未洗净的泥土或是某种低廉清洁剂的痕迹,无声地诉说着她日常的辛劳。脚上穿着一双旧运动鞋,鞋面已失去了光泽,鞋底更是磨损严重,却依然是她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坚实伙伴。
“我想要一份辣椒炒肉片,再加一碗米饭!”那女人轻声说着,她的眼角似乎还闪过一丝不安。
“好呢,你这是在店里吃,还是带走吃?”伙计问那个女人。
“我带给我的女儿吃,她正在家里等我呢,你可以快点吗?”那女人抬头看看店名,眼角似乎闪过一丝觉察不出的异样。
我定睛一看,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十年未见的马巧珍。
“咦,这马巧珍不是嫁给乡政府的干部了吗?怎么她现在打扮得这么落魄?而且还是从工地里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工地干活吧?”我正想出去和她打招呼,却发现不妥。于是,我叫来另外一个伙计,让他给马巧珍打好两盒饭,再加两份炒肉片。顺便,我还从一个蒸笼里取出一份“苦瓜酿蛋”,而且还在苦瓜酿蛋的蛋液上,放入五颗红彤彤的苦瓜籽。包装好递给伙计。让他把这些饭菜递给马巧珍,而且不另外收钱。
“老板,这两份饭菜只收一份钱?”伙计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我点点头:“嗯,这个女人我熟悉,你就说今天的饭菜做多了,送给她,收她一份钱即可。而且,那份苦瓜酿蛋不收钱的。”
当伙计把那两份饭菜递给马巧珍,还说老板免费送她一份“苦瓜酿蛋”还不收钱的时候,马巧珍愣住了。她迅速打开那份“苦瓜酿蛋”,然后再抬头看看店名,突然就泪流满面了。
她点点头,接过饭菜和“苦瓜酿蛋”,就慢慢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晚上,我下了班,在路过街头的一个菜摊时,我又遇到了马巧珍。她的面前,摆放着不少的新鲜蔬菜。
我在她的菜摊前停了下来,呆呆地望着那似曾相识的面孔。
巧珍见到我,也愣住了。她站起来,喃喃自语道:“清明,真的是你吗?今天,我见到葛家饭店这四个字的时候,就愣了一下,当我看到伙计送我苦瓜酿蛋的时候,我就怀疑这个饭店的主人是你了。现在的你,过得好吗?”
我点点头:“当年我去了广州,后来学到了厨艺,现在回来开饭店,收入还可以的。只是,我看你过得好像并不好,是怎么回事啊?当年你不是嫁给了乡的一个干部吗?”
马巧珍听到我说的话,又不禁泪流满面了:“当年,我嫁给了他,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后来,他家暴,后来婚内出轨,逼我离婚后,和乡医院的女护士结了婚。虽然离婚后,他把城里的这套小房子留给我和女儿,但我没有工作,日子过得辛苦,就只能白天到工地打工,傍晚到这里摆菜摊了……”
看着曾经貌美如花的村花马巧珍,如今变成了一个落魄的女人,我心里一阵阵的绞痛。
我转头回来,来到店里,叫来了在店里值班的那个伙计,让他去马巧珍那里把所有的蔬菜都高价买回来。而且还告诉伙计,以后店里的蔬菜,一律从马巧珍那里高价进货。
晚上,我在自己的宿舍,开了一瓶二锅头。我一边自斟自饮,一边想着一个问题:现在的我,虽然已经人到三十,但是,我还没有女朋友。今天,我遇到了离婚,而且还带着一个女儿艰难生活的初恋,我究竟要不要找回曾经的爱呢?
经过一夜的思索,我决心向马巧珍摊牌。我告诉马巧珍,我要让她当我们“葛家饭店”的女老板。我这样的决定,很多人都说我很傻,自己一个钻石王老五,竟然娶了一个二婚的还带着孩子的女人,问我究竟图的是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这是一种初恋的深刻情结吧,而这样的情结,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是不会明白的。
一年之后,巧珍也给我生了一个男孩子。我们共同经营着饭店,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多年以后,我们的两个孩子都考进了大学,如今我和巧珍正在抱着孙子孙女在颐养天年。而白发鬓鬓的巧珍呢,最喜欢教我们的孙女小蜜枣唱那首久远的歌曲《妈妈的吻》: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过去的时光难忘怀,难忘怀,妈妈曾给我多少吻,多少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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