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曾经参加过一次培训,一位老师讲课时专门提到,政法战线的同志有一个特点,长期接触社会不良的一面。老师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政法干警要经常自警自省,不要因此受到不良影响。
但长期接触社会不良的一面除了会对法律人产生廉洁风险外,实际上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影响上升不到错误的层次,但却容易对个人的生活产生影响。
前些天就遇到这样一件事,白天在单位和同事们探讨一个案例,游泳馆教练教学时造成未成年人轻微伤,应当以何种方式化解纠纷。这个案例中,该教练挺恶劣的,学生是未成年人,该教练教学中多次体罚学生,家长提意见后仍不改正,最终造成学生轻微伤。事发后拒不道歉,说自己没有错,自己学游泳也是这么过来的,这种态度我们看的都是直摇头。
有意思的是,当天晚上,我就送孩子去游泳班学游泳,我好像完全忘了上午那个案例。只是下课后多问了孩子几句教练的教学态度,听孩子说都挺好也就放心了。
之前也有类似的情况,审理一件侵权纠纷,未成年人报名参加课外篮球班,结果在教练组织的一对一对抗训练中摔倒造成骨折,事发后无人愿意担责,只好诉到法院,要求篮球班和共同训练的孩子共同赔偿。
巧的是,那段时间我也正好给孩子报篮球训练班,觉得孩子正在长身体,学学篮球有好处,在整个选班报班的过程中,我也努力忘掉我正在审理的案件,像一般家长一样保持平和的心态。
我的一位做律师的同学也说过类似的话,说虽然自己经常代理合同的官司,但是自己买房买车时并没有像工作时那样认真阅读合同条文和商家锱铢必较,而是也像普通人一样让在哪里签字就在哪里签字。
微博上抖音上经常有up主神秘兮兮地教受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如何在婚姻中占对方的“便宜”,我偶尔遇到了都是跳过,开句玩笑话,家事法官天天审理离婚纠纷,这些所谓的法律技巧知道的比这些up主多得多,但问题是日子能这么过吗?不能以怀疑一切的心态对待生活,更不能用打官司的心态对待他人,生活的规则不止有法律,生活的方式不只有那些“法律技巧”,让工作对工作,生活归生活,不要让职业异化了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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