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大老远上门调解,为我的事情专门上门来,法院现在真的太人性化了”。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行政法官主动上门调解,为七旬老人协调解决征收补偿案件,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纠纷。
办案法官经过庭审调查发现,双方对征收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主要焦点在于当时签署四份征收补偿协议时,协议签署人均是原告的儿子,但并未经原告的同意或授权委托。因涉及家庭内部问题,且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特地上门向原告了解核实征收补偿时的详细经过,听取他的诉求,法官又与原告的儿子取得联系,释明法律规定,询问当时的真实情况,原告及其儿子均表示当时只有一套房子是原告同意儿子代签的,其余三套均是原告所有。
查清案件事实后,办案法官积极与征收部门协调沟通,采用向征收部门发送行政机关纠错建议的方式,征收部门很快同意撤销三份原行政协议,与原告重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原告收到决定后立即来法院撤回起诉,这起行政协议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案件的化解充分显示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机制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行政机关勇于自行纠错,将有效地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强化公众对法治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今后,通铁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严格按照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条件、程序,强化司法审查职能,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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