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给大家一条有趣的新闻。
临近一年一度的教师节,许多学生会趁机表达一下自己的小心意本无可厚非,然而这一爱心举动也可能给老师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不,在重庆九龙坡区某幼儿园任前园长的王某因在去年(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到小朋友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园方以违反相关规定为由开除了!
园方的理由是该园长违反了教育部印发的“教监【2014】4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此王某表示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院。
2024年3月28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收受礼品价值较小,应认定为小朋友对老师的喜爱和尊敬的表示,老师也是基于理解小朋友情绪表达而接受赠送,实际产生的负面危害远没有达到《规定》中的严重程度。
幼儿园以此为依据,在没有与王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做出开除决定,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审慎原则,对于轻微过错也没有给王某补救机会,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园方应依法支付补偿金。一审后园方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
近日,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驳回园方所有请求。
事情并不复杂,但是让人费解。
很多网友觉得园方做法缺乏合理性,实属“小题大做”,6.16元的巧克力应该是小朋友喜欢的,老师只是不好意思拒绝才收下的。真是“管芝麻不管西瓜”,“有这功夫巧克力都化了”,“别太离谱!又不是收的LV巧克力”。
也有网友建议教师节应该是学校给老师发礼物,而不是学生或家长给老师送礼。这样就可以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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