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24 日晚 8 点半左右,在安徽合肥市肥西县某小区,怀孕 34 周的孕妇在丈夫孙先生的陪伴下下楼散步。然而,刚出楼栋大门没几步,灾难便降临了。高处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击中了孕妇的右脚,孙先生惊恐地发现妻子右脚第 3 脚趾断裂,第 4 根脚趾仿佛被拍扁,血流如注,骨头清晰可见。救护车迅速将孕妇送往附近的经开普外医院,但受伤的两根脚趾损坏严重,无法重新接上,最终只能通过手术切除,两根脚趾均只剩下半截左右。由于担心伤及腹中胎儿,25 日凌晨,孙先生带妻子前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做了产检,所幸胎儿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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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孙先生报警。派出所民警上门做了笔录,并调取了高空摄像头的监控。然而,因事发时间是晚上,视频不太清晰,只能看到一条白色弧线。警方已提取了芝麻油瓶上的指纹、DNA 等信息,对可疑楼层(人员)的 DNA 采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 DNA 和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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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高空抛物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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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不少因高空抛物引发的法律案例。

2017 年 5 月 18 日,重庆李某晨酒后从 21 楼扔下空啤酒瓶和玻璃杯,致一学生重伤,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7月31日,青岛苏某从二楼阳台向楼下人车公用路段扔花盆,险些砸中儿童,被判高空抛物罪,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2023 年 12 月,上海一居民张某因与家人争吵,将花盆从 15 楼扔下,所幸未砸中行人,但张某仍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 4 个月,并处罚金 1500 元。

2024 年 5 月 18 日,北京男子高某酒后将酒瓶、垃圾桶从 9 楼扔下,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 5 个月,缓刑 5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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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们,高空抛物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高空抛物。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人们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志等。同时,居民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不从事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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