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24相较旧标准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24(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替代《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10(以下简称旧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发生了几点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一、新标准范围表述发生变化

1、规定范围由“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和检验方法”更改为“车辆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并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2、适用对象由“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更改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酒精含量的检验”

二、新标准对专有名词的术语和定义进行增删

删除了车辆驾驶人员、酒精含量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血液酒精含量、呼气酒精含量的定义。

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单位:mg/100mL)。

呼气酒精含量:每升呼出气体中的乙醇含量(单位:mg/L)。

三、对旧标准检验方法的一般规定进行更改

删除“对不具备呼气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可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即依据“唾液酒精定性检测和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进行检测判定为不合规。

四、对旧标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要求进行更改

1、删除“5.3.1 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按检验规范封装,低温保存,及时送检。检验结果应当出具书面报告。”

2、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依据的规定由“GA/T105 或者GA/T 842-2009”更改为“GB/T 42430”。

标准更改中未发生变化的部分主要包括:

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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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3、酒精检测仪相关

对于酒精检测仪,新标准并未做任何改变。

由此可知,此次新标准主要是对体内酒精含量检验方法及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依据进行了更改,对酒精检测仪相关产品及内容并未做任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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