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打人事件已连续多日登上热搜,据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最终裁定,38岁打人女子王某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而最炸裂的来了,拘留10日,竟然是在家拘留。在家拘留就算了,还能下楼跟网友对骂。对骂的时候民警还能维持现场秩序,像擂台裁判一样维持两边,都不越界。

网友也有理由猜测,若不是赶上周末休息,她是不是就可以白天在单位拘留,晚上下班回家拘留了。

合计把林先生打的满脸是血,一共就罚款1000元了事。

懂得都懂,这件事如果是女人打男人,那就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意思意思,大家都别再提了。可若是林先生还手,哪怕王某没有受伤,而是假装顺势倒地,污蔑林先生打他。那林先生恐怕就不是罚酒三杯的事情了,大概率恐怕要被拘留,甚至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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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子见太多了,今天我们不谈男女差别。我们仅仅谈谈,林先生怎么才能不被打。

有人说逃跑,但当时根本跑不了,林先生没有料到王某会下车打他,而且在驾驶室那么逼仄的环境下,也无处可逃。

那就要看看林先生在身体受到侵害时,能否行使自卫权呢?

央广网在8月31日就报道,如果男司机在遭受女司机的持续殴打过程中采取防卫措施,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防卫的程度应当与女司机的侵害行为相适应。男司机可以采取 阻止女司机,继续殴打的措施,如推开女司机、反击,以制止进一步伤害等。但如果男司机过度反击,导致女子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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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解释,看似公正公平。但完全经不起推敲,说白了就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自嗨,基本脱离实际。

我们先说推开女司机,这里面讲究就多了,推开女司机过程,王某顺势假装倒地,讹诈林先生怎么办?别忘了,现在法律不是人人平等,对男性不是那么友好,懂得都懂。

就算王某没有倒地,那林先生推搡的行为,不但阻止不了王某,反而会激怒王某。被推出去后,又冲回来更疯狂的殴打林先生。

网友可能会问,被推出去后,王某还会回来么?我的回答当然会,如果被推出去她不回来,那一开始她就不会动手了。

央广网还说,可以反击以制止进一步伤害。那又回到第一个问题,现在法律管的这么严,林先生反击王某,怎么能保证不被王某讹诈?

我能想到的反击就是王某一巴掌打到林先生皮肤的瞬间,林先生往后躲,不能早不能晚,否则就是林先生先动手。同时林先生使出点穴大法,瞬间使王某丧失行动能力。点穴的时候,不能轻,不能重,不能使王某感觉痛苦,不能让王某抱怨。然后向后一跃拉开距离,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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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到这里,大家也发现问题了。全国能行使 自卫权的,我能想到的就是黄飞鸿,叶问,霍元甲。

林先生可是退伍军人,他的武艺都行使不了自卫权,更何况普通人。

这样看,打人事件是一场闹剧,更是一场悲剧,法律没有对坏人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反而把普通百姓管的死死地,被打也不敢还手。

和谐的社会不应该如此,法律不应该是谁能闹谁有理的人的护身符,更不应该是遵纪守法者的枷锁。法律是社会的底线,老实人被欺负了,法律如果都给不了公道,那世间的公道,又在谁手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