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青岛公安发布通报,说明了“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相关网传信息的核查情况。至此,此案尘埃落定,而舆论场中的讨论仍在继续。

纵观众议纷纷,其实指向了一个共性问题:面对不法侵害,我们究竟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上述案例中,被打男子全程不还手,并用手机录下对方施暴过程,表现出极大克制,也是一种保留证据、依法维权的方式。但诚如法律人士指出,制止不法侵害,并不鼓励就地等着挨打,而是要智慧地挺起腰杆,展现出对“不法”说“不”的勇气和决心。具体来说,可以采用躲避、阻挡、推开等防卫措施,在可以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不妨使用手机记录对方施暴过程并及时报警,以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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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看出,所谓“还手就理亏”的观点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读。我国在1979年的刑法中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制度,并指出为了保护公众利益、个人或他人的身体和其他权益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犯,所进行的正当防卫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面对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自我救济的正当之举。

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比较严格,相较于基本原则,现实案件在事实和证据方面往往相当复杂。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很多时候难以明确界定正当防卫的界限,致使一些案件难以判断责任大小,加之“谁伤得重谁就有理”“死者为大”等传统观念,导致这一法条在现实中常常“沉睡”。一如热门电影《第二十条》所反映的,确有不少案例被认定为“互殴”或“故意伤害”。久而久之,“还手就理亏”也成了许多人的下意识反应。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一起打人事件之所以引发全网围观,乃至于成为一堂法治讨论课,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犹如一面镜子,反射出大家对于公平正义的朴素渴望。面对“嚣张的巴掌”,什么样分寸的“还手”既有效又没有法律风险,确实还有待进一步普法。如果说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是正当防卫观念的核心要义;那么让公众勇于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离不开法律的撑腰。

这个意义上讲,持续细化法律法规,多多传播典型案例,给出正当防卫可复制、好操作的行为模式,让更多人面对侵害时不再畏手畏脚,这夯实的也是“公道自在人心”的法治共识。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