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再次发布了情况通报,详细公布了“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的核查情况。通报比较长,也很详实,这里总结一下。

1.青岛市公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依法核查。

2.被打者林某润26岁,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青山村人,伤情为轻微伤,其本人对伤情无异议。

3.打人女子王某38岁,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山村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

4.王某愿意承担林某润医疗费并赔偿损失,民警告知林某润可以就上述费用向人民法院起诉。

5.王某就事故情况已现场处理,不构成逃逸。

6.王某逆行行为罚200、扣3分。

7.网传居家拘留不实,散布谣言者被行政处罚。

8.网传黑衣男子为公安民警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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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报还原了现场情况:王某逆向行驶超车,与林某润正向驾驶的车辆相遇,王某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与旅游大巴车发生刮蹭后,下车对林某润进行了辱骂,随后又对林某润进行辱骂、殴打。

整体通报较长,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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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这份通报整体上我认为是较为详实的,基本说清了问题。

一是打人的女子两项处罚。分别是殴打他人和交通违章,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扣分等处罚。同时其需要向被打男子林某润做出赔偿。根据之前的经验,这个赔偿大概在5000至数万元不等。这个处罚我认为是恰当的,毕竟依法办事才是底线,而不是依舆情办案。

二是网传女司机的背景等均为谣言。第一个谣言是女司机是公职。实际上该女为青山村民。有人对村民开路虎表示极大的质疑,但是去过崂山的人都知道,青山村是什么情况,该村落已成为当地最知名景点之一,家家户户都成为受益者。第二个谣言是有关黑衣男子身份,造谣人已经被处罚。

到这里,我认为青岛公安的处理虽然算不上最好,但是打80分是没问题的。接下来只需要等待舆情的逐步平息,毕竟吃瓜群众的情绪需要宣泄。事情到这里可以完结了,给大家时间去平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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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想到,青岛公安接下来几个骚操作:

一、通报发布后删评论。早在大禹治水就告诉我们,堵不如疏。事情发生后,情况已经查明。老百姓并非不明事理,发发牢骚也是允许的,然而青岛方却一个劲的删除意见不同的评论,几乎引发次生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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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布通报再删除重发。官方通报是一种行政行为,是权威发布,删了再发,是极不明智的。小则落人口实,大则影响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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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级的控评。通报重发后,青岛方开始控评,有网友指出"删博后精选出的13条评论, 11条来自山东,1条来自四川,1条甚至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国!"

有人还专门标出了来自美国网友的评论“这个情况通报再怎么发布,总有人不满意,认为林某坚持正义,努力前行。可问题是跟评中坚持正义的人估计80%以上都有过或者将来会有逆行超车的行为,这时你会怎么怎么选择:希望对向车道的人礼让一下?还是自行退回逆行开始的位置?我是没看到过一起自行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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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方的这三个操作可谓错误三连。

舆情引导,是当今的一项长期功课,在今年7月9日中国警察网发表的一篇《如何改进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到的内容,值得今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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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为什么重大舆情的通报的说服力降低了?源于事件引发的网民的猜测、阴谋论和关于腐败的想象,通报没办法给出答案,也无法消除网民内心的疑惑,更无法就此进行一些问责。这导致通报虽然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也在细节方面进行了负责任的调查,但是对于很多重大的核心的质疑,通报常常语焉不详,或者简单否认,说服无力。这反倒加重了社会的疑惑之心,认为掩藏了真正的问题,或者不敢冒犯背后的“大人物”

如果舆情通报仅仅就事件引发的情绪进行安抚,那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的,因为背后是利益的获得感和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感,导致了情绪的爆发。只要利益没有平衡,那么人心也就很难“摆平”,对同一个事件的看法,就容易出现观点的冲突。

文章最后指出:要鼓励各个领域的意见领袖发出自己积极的观点。对于意见领袖的严厉约束,带来了一些意外的后果。今天需要正视意见领袖的价值和作用。

青岛的事儿,应该是给不少人上了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