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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一些社会新闻确实太魔幻了。有媒体通报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大学生在一家商店内偷东西。

一共偷了十件商品,价值不到100块钱,然而这件事情被商店的监控拍了个正好,结果这件事情就被闹到了学校,商店的老板也不愿意学校以涉嫌违纪将该名大学生开除了学籍。

而这位大学生坚持的表示自己只是忘记付款,不是盗窃,扭头就起诉了公安局,并且起诉了当地的区政府。

这件事情一经发出,立刻登上了热搜。

这件事情确实相当的魔幻,媒体也通报了一些细节,比如说事发的时候,监控视频能够清晰的看到该名大学生在店门口的位置。

挑选最后几件商品的时候,反复观望,观察收银员的位置,在确认收银员没有注意的时候,随即转身离开,视频当中很清晰的已经显示了,所以对于该名大学生的所谓忘记付钱这样的说法,大家表示不理解。

同时,该名大学生起诉了当地的公安局,并且起诉当地的区政。我现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也下来了,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我们在传统教育当中也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有些网友认为偷个东西,且价值不到100块钱,直接就被学校开除了,这样的评判标准是不是太牵强了?

最起码给学生一个改正的机会。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学校会直接将大学生给开除学籍,我觉得有些情况可能是媒体当中没有给出通报的。

当然了,对于这样的情况,首先肯定是违法犯罪了,偷东西是绝对没有道理的,特别是在后面,因为偷东西被开除之后,还起诉公安局和起诉当地区政府,这样的做法有点耍无赖,有点破罐子破摔的直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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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忘记了付款,还是明目张胆的偷东西,我觉得证明大学生应该自己心里面最清楚不过。

换一个角度来看,因为偷东西这件事情。

公安局和当地的法院免于处罚,也就是说,对于偷了不到价值100块钱的东西,法院和公安局认为是可以免于处罚的,也就是说,在朴素道德情感上已经不予追究了。

但是,该名大学生被学校开除了。

扭过头来状告公安局和法院,这就让人不理解,如果是要状告的话,那也应该状告开除自己的学校,法院和公安局已经不予追究了,为什么扭过头来状告法院,状告公安局、状告区政府呢?

确实让人想不通。

当然了,也有一些比较善良的网友,有网友认为人都是会犯错的,因为偷了不到100块钱的物品,导致被学校开除,网友觉得处罚有些重。

惩罚有很多,可以批评教育,可以进行警告,没有必要因为一时的过错而影响其他人的人生。

不得不说,有些网友确实比较善良,他们觉得是要给一个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