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全县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对持续深化全县“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强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更好服务保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建设、当好河源绿色崛起主力军奠定坚实基础。县委书记秦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大荣主持会议。

秦卫民指出

近年来,东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擦亮品牌亮点,推动“1+6+N”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聚焦“1+6+N”工作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秦卫民强调

要深刻认识“1+6+N”工作体系建设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主引擎”,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预防“组合拳”,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要充分发挥“1”的统筹协调作用,把综治中心建设成为整合资源力量的“总枢纽”、化解矛盾纠纷的“总平台”、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总抓手”。要充分发挥“6”的主体支撑作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统筹好综合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和“粤平安”云平台等综治力量,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要充分发挥“N”的平安共建作用,进一步激发相关职能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群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调解员等力量参与。要充分发挥“考”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督促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激励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工作体系建设落实见效。

秦卫民要求

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各负其责、协调推进、高效运作”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示范带动实效,加强典型培育,形成更多东源特色品牌,持续发挥“大树头+”作用,加强“1+6+N”工作体系的宣传普及,传播基层治理的好故事、好经验。要优化要素保障体系,加大基层治理“人、财、物”保障力度,让基层工作力量更加充实、经费保障更加充足、权责匹配更加精准。

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山传达了省委有关领导同志在河源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及全市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并作了工作部署。灯塔镇、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1+6+N”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了发言。

县领导刘红珍、张松新、吴丽琴、吴尚清,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政法副书记,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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