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网购一件商品、点一份外卖,商家常常请求你发个好评可以返现或者送小礼品
这些现象几乎已成为许多卖家约定俗成的“行规”,也是监管的“灰色地带”,但现在这个不规范的“行规”可能导致大额罚款
9月1日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施行。这部新规第一次明确指出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情形: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如果违反,市场监管部门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新规的实施,从国家层面,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和补充。
一个“新”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上的新表现形式。比如仿冒混淆,此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的侵权有认定,但对网络活动中其它有影响力的特殊标识,并没有规定。近年来冒出来大量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和游戏界面等,它们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等出现相似,可根据新规被认定为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一个“新”,是新的社会热点问题。刷单炒信、好评返现、非法数据获取、歧视待遇等,是监管盲区。但之后,无论在包裹、链接还是聊天中,出现任何附带条件,要消费者点几颗星、写几个字、晒几张图或视频,以及追评或指定内容好评等情形,并予以返现或奖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其中还包含一些新现象,如“关键词隐形不正当使用”。它指的是,搜索A却跳出B页面,借用他人商品或服务的影响力、美誉度,来提高自己商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来源:浙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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