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多个不平等条约导致了中国领土的割让和巨额赔款。以下是根据历史资料整理的各个条约割地的大概面积、赔款金额以及签约国的信息:
1. 《南京条约》(1842年)
- 签约国:中国(清朝)与英国
- 割地面积:香港岛(约780平方公里)
- 赔款金额:2100万银元
2. 《瑷珲条约》(1858年)
- 签约国:中国(清朝)与俄国
- 割地面积: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多万平方公里
- 赔款金额:无直接赔款,但涉及后续贸易权益的调整
3. 《天津条约》(1858年)
- 签约国:中国(清朝)与英、法、俄、美(注意:此处列出的是主要签约国,实际涉及多个国家)
- 割地面积:该条约本身并未直接割让土地,但为后续的领土割让和赔款奠定了基础
- 赔款金额:对英赔款400万两白银,对法赔款200万两白银
4. 《北京条约》(1860年)
- 签约国及内容:
- 中英《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面积较小,具体数字不详),赔款增至800万两白银
- 中法《北京条约》:赔款增至800万两白银,无割地
- 中俄《北京条约》: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约40万平方公里给俄国
- 注意:《北京条约》涉及多个国家,割地和赔款情况因签约国而异。
5. 《马关条约》(1895年)
- 签约国:中国(清朝)与日本
- 割地面积: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总面积约3.6万平方公里)
- 赔款金额:2亿两白银
6. 《辛丑条约》(1901年)
- 签约国:中国(清朝)与英、俄、日、法、德、美、意、奥、比、西、荷共11国
- 割地面积:无直接割地,但条约使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严重破坏
- 赔款金额: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亿两白银
哪个国家,哪个条约割走的面积最大自己统计就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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