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于2024年8月22日经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4年9月7日至10月7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yqrdfzw@163.com。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