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着急用钱,以190万把房子卖给租客,租客觉得太贵就拒绝了,之后女子以170万价格卖给了别人,不料租客竟然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20万。女子懵了:我卖的应该是自己的房子吧?

浙江杭州的彭女士经济条件不错,所以置办了几套房产,但是由于一家人的学习,工作等等地方都比较集中,所以彭女士一家人大多都居住在同一个房子里。

久而久之,另外一套房产就空了下来,彭女士觉得,既然这套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趁此机会把房子租出去,还能多赚一些钱。

由于这套房子地段不错,装修也很好,很快,就有一位陆先生过来要求租房,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一份租期为两年的租房合同,而在这个期间,房东与租客的关系也非常融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是到了2023年的时候,彭女士的家中出现了意外的情况,需要一笔巨额的资金支出。思来想去,彭女士决定把之前的这所租出去的房子卖掉。

但是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说,2023年还在合同期间,即便彭女士是房东,也不能私自把房子卖出去,于是她联系到陆先生,向他说明了情况。

陆先生听到了彭女士的难处后,也表示理解,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这份合同将继续进行下去,陆先生依旧是这套房子的使用者,但是在这期间,不过如果有想要买房子的人上门的时候,陆先生则要配合。

陆先生也表示了同意,不过在这期间,双方倒也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陆先生已经租彭女士的房子有一年了,在这一年期间,彭女士觉得陆先生还是一个非常可靠的人,而且双方都已经熟识,如果陆先生愿意直接把这套房子买下来的话,那么买卖做起来就要容易很多。

陆先生倒也正有此意,但在双方谈到价格的时候,矛盾就产生了,因为这套房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彭女士还急需用钱,所以开价也不低,有190万左右。

但是陆先生却觉得,既然已经是老租客了,应该给些优惠,190万有些太高,于是他拒绝了这个开价。即便是彭女士的丈夫说180万也可以,陆先生却依旧没有同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见到这种情形,夫妻二人便不再执着,只是由于他们需要一次性付款,所以在寻找买方的过程中总是碰壁,最终还是降了价,房子以170万的价格被卖出。

没曾想,陆先生知道了这件事后,却要索赔20万,用的名义是侵犯优先购买权,他说如果价格是170万的话,自己是会买的,所谓的20万,其实就是190万,减去170万的差价。

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而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法院认为彭女士已经在卖房之前通知了陆先生,而且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陆先生也讲过你的房子随便你怎么处理,我只是租客,显而易见,这是陆先生自己放弃了,所以他的索赔是不成立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房东卖自己的房子,却被租客告上法庭-浙江卫视《小强热线》栏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