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邵国富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鄂城区委政法委拟确认邵国富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对邵国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9日开始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为期7天。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鄂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7-60876361。

附件:邵国富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中共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邵国富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邵国富,男,汉族,1968年12月生,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镜园社区聚福广场小区居民。

2024年8月19日,聚福广场上熙熙攘攘,居民们都在享受着宁静的午休时光。一个小孩的声音从14栋6楼的阳台窗口传出,显得惊恐而绝望,嘴里在拼命呼喊着“救命”。听到这声呼救,楼下的居民朋友们纷纷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正站在窗台上,摇摇欲坠。一时间,楼下的居民们慌乱起来,有人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有人大声呼喊让孩子先从窗户下去,还有人试图寻找梯子或其它救援工具。14栋楼栋长邵国富闻讯后,立刻赶到了现场,通过观察现场的情况邵国富深知孩子已经处于极度恐慌之中,如果再不采取行动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当机立断通过公共走廊窗户,徒手掰断窗户锁芯。邵国富不顾划伤自己的危险,探身进入房间,一把将孩子紧紧抱住,把孩子抱到安全的地方方才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