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14时许,姚某驾驶蓝色小型汽车,行驶至G208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黄头村路段掉头时,与赵某霞驾驶的白色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责任认定:因驾驶人姚某掉头未让直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助编:张晓秀